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知识产权侵犯罪立案标准有哪些规定?

知识产权侵犯罪立案标准有哪些规定?
  
  一、知识产权侵犯罪立案标准有哪些规定?
  
  1、假冒注册商标罪
  
  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或者个体工商者,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节。
  
  2、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是指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对于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故意予以销售的行为。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
  
  3、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是指非法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非法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一)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二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二)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两种以上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一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4、假冒专利罪
  
  假冒专利罪,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行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给专利权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假冒两项以上他人专利,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5、侵犯著作权罪
  
  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或者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或者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或者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二)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复制品数量合计在五百张 (份)以上的;
  
  (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6、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侵犯他人著作权、邻接权、非法复制、出版、制作的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音、录像、计算机软件、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行为。
  
  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
  
  7、侵犯商业秘密罪
  
  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违反约定或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侵犯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
      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一条:为明确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责任,维护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重婚取保候审后不到庭怎么办?
      重婚取保候审后不到庭怎么办?取保候审后不到庭的,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来缺席判决处理,只有存在犯罪事实的就可以追究法律责任。法院可以运用自身强制性进......


·股东股权变动章程如何修改?
      一、股东股权变动章程如何修改?股东股权变动章程在修改时需要详细的记载变更前后的内容,《公司法》第七十四条:“依照本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


·离婚房产归孩子可以卖吗?
      现在很多夫妻生活出现问题后,选择离婚的方式解决,这就涉及到离婚财产的分割,尤其是房产分割,很容易引发矛盾。对于有孩子的家庭,双方离婚后,有时......


·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取标准是什么?
      在我国,所有的土地都是实行的是国有制,但是企业和公民也是有使用的权利,同时在确定使用权时也一定会签订转让合同,并收取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那么缴......


·家庭暴力司法鉴定程序是什么
      家庭暴力司法鉴定程序是什么一、家庭暴力司法鉴定的认定家庭暴力会造成死亡、重伤、轻伤、身体疼痛或精神痛苦。可以向当地妇联求助到医院就诊或者派......


·新婚姻法单独所有的财产包括哪些?
      夫妻双方打离婚官司,大部分是出于对离婚财产的争夺。这里对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认定就非常重要,只有共同财产部分,夫妻双方才可以协商分割,而......


·在我国公司法人可以办贷款吗
      在我国公司法人可以办贷款吗由于公司法人所处的特殊立场,一般公司法人如果向银行贷款的话,贷款的数额都是比较多的,所以银行在审核公司法人贷款这......


·非因工伤鉴定鉴定劳动能力怎么做?
      职工丧失劳动能力有可能是工伤造成的,也有可能是不是工伤,但是您在丧失劳动能力之后一般出于需要都会去做伤残鉴定标准,因工伤所致的伤残鉴定标准您......


·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


·驰名商标保护的措施有哪些?
      驰名商标保护的措施有哪些?“驰名商标”(Well-knownTradeMark)又称为周知商标,最早出现在1883年签订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以下简称《巴黎公约......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