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作为担保人需要满足那些条件?

作为担保人需要满足那些条件?
  
  一、担保人需要具备的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本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收入相对稳定;
  
  3、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其帐户内有1年以上缴存额;
  
  4、无公积金贷款余额及其它不良债务;
  
  5、在借款人未全部偿还贷款本息期间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6、担保人年龄加担保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法定的退休年龄。
  
  自然人担保应提供担保人身份证件、户口簿,收入证明及住房公积金帐号,并与受托银行签订保证合同。
  
  二、担保人承担的责任分为两种:
  
  1、一般保证责任。其所负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2、连带保证责任。其所负的责任是,当债务已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
  
  撤销担保人的责任: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
  
  三、担保人担保期限:
  
  1、《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2、第六百九十三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苏州工伤赔偿标准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苏州工伤赔偿标准的赔偿项目有哪些?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


·故意伤害矫正条件有哪些?
      故意伤害矫正条件有哪些?1、被判处管制;2、宣告缓刑;3、裁定假释;4、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对于罪行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


·顾客在店里摔伤店家有责任吗
      顾客在店里摔伤店家有责任吗一、顾客在店里摔伤店家有责任吗如果客人在店里摔伤或夹伤,是客人自己责任,店里也尽到应该做到的义务,店里就免责,可以......


·一、无限期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无限期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无限期劳动合同跟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辞职是一样的,劳动者只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提前......


·变造股票债券罪的四个构成条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与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相同,亦为国家有关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价证......


·非法持有海洛因20克能判几年
      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


·可以要求男方一次性给付抚养费吗?
      对于孩子的抚养问题,在夫妻离婚的时候需要同时进行处理才行,否则就会很容易的损害到孩子的合法利益。而此时约定由女方抚养子女长大的话,通常就会约......


·婚前财产协议签订注意事项
      夫妻可以约定针对夫妻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所有财产如何处分这一问题进行书写一份婚前财产协议的行为。一般情况下夫妻都会就婚后夫妻双方收入以......


·校车超员怎么处罚2023年规定是什么?
      在我国,根据交通法律的规定,所有的车辆是不能够超载行驶的,如果超载的话,那么肯定是需要受到相关的处罚的,同样的校车也不能够超越驾驶。因此很多......


·遗嘱有哪几种形式 ?
      遗嘱有哪几种形式?一、怎样写遗嘱才有法律效力不同的遗嘱形式,所生效的条件也各不相同,遗嘱人要根据自己订立的遗嘱类型及其相应的生效条件,做好......


·进行交通事故调解需要注意什么
      对于当事人来说,选择调解方式解决交通事故赔偿问题的目的就是想以较小的时间和金钱成本来换取较大的收益。那么,在实践中,当事人进行交通事故调解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