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犯罪预备的行为类型包括什么

犯罪预备的行为类型包括什么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罪预备行为,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或者制造条件的行为。根据这一规定,犯罪预备行为可以分为两大类:1、为实施犯罪准备犯罪工具的行为。所谓犯罪工具,是指犯罪分子进行犯罪活动所用的一切器械物品。准备犯罪工具,包括制造犯罪工具、寻求犯罪工具及加工犯罪工具使之适合犯罪的需要。2、其他为实施犯罪制造条件的行为。为实施犯罪准备犯罪工具也是一种为实施犯罪制造条件的行为,但是刑法将这一常见的行为方式单独列举予以明示。根据司法实践和刑法理论,可以把这类行为概括为以下几种:(1)为实施犯罪事先调查犯罪场所、时机和被害人行踪。如行为人为实施盗窃活动而事先查看银行所处的位置、保险柜放置的地方、毗邻的建筑物、逃跑的路线等。(2)准备实施犯罪的手段,例如为实施入户盗窃而事先练习楼顶下滑入窗技术。(3)排除实施犯罪的障碍。是指在着手实行犯罪之前,排除实行犯罪时可能遇到或已经遇到的障碍,以便进一步实行犯罪创造有利条件。既可能是单纯地排除障碍,等待时机成熟再实施犯罪,也可能是在排除障碍之后,立即着手实行。(4)追踪被害人、守候被害人的到来或者进行其他接近被害人、接近犯罪对象物品的行为。追踪被害人,是指跟踪被害人,寻机作案或达到预定或合适地点后再实施犯罪。如,为实施抢劫犯罪而跟踪被害人。守候被害人的到来,是指埋伏或等候在一定地点,等到被害人到来后,再对其实施预定的犯罪。(5)出发前往犯罪场所或者诱骗被害人赶赴预定犯罪地点。出发前往犯罪地点,是指已经开始向犯罪场所进发。例如,为实施爆炸行为而携带爆炸物前往爆炸目标所在地。诱骗被害人赶赴犯罪地点,是指通过引诱欺骗的方法,使被害人前往犯罪人预定的犯罪地点。(6)勾引、集结共同犯罪人,进行犯罪预谋。(7)拟定实施犯罪和犯罪后逃避侦查的计划,等等。二、对于犯罪预备可以怎么处罚犯罪预备行为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形态是犯罪的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外的原因而停留在预备阶段的一种停止形态。律师需要在这里强调的是,行为符合犯罪构成是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根据,犯罪预备行为也有其具体的犯罪构成。这也同样是追究犯罪预备行为的刑事责任中的法理根据。犯罪预备行为虽然尚未直接侵害,但已经使犯罪客体面临即将实现的现实危险情况,因而同样具有社会危害性。在认定犯罪预备时,犯罪预备与犯意表示也需要区别开来。在实施犯罪活动以前,犯人把自己的相关意图通过口头或书面的形式流露。律师在这里强调,犯意表示虽然在客观上也表现为一定的行为,但仅仅是其犯罪意图的表露。犯意表示不可能对社会造成实际危害,也不具有对社会的现实危害性,因此刑法没有相关规定处罚犯意表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容留卖淫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容留卖淫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诱使......


·交完离职申请后是否可以返回撤回
      劳动合同解除分协商解除、劳动者单方解除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三种。要评价劳动合同解除违法与否,首先需要确定劳动合同解除的类型。离职申请属于《......


·构成故意伤害罪的要件都有什么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应注意的是,本罪侵害的是他......


·注册资本300万要交多少税
      300万注册资本需要交营业额的百分之五的税收。实际上注册资本它决定了一个公司的规模大小,但是和所需要交纳的税收并不存在着直接的关系,与税收的具体......


·不予批捕后取保候审可以吗?
      一、不予批捕后取保候审可以吗?可以,具体情况如下:1、对于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该在接到通知之后立即办理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


·拘役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吗
      拘役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吗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是不可以申请保释(取保候审)的,保释是案件在侦查期间采取的强制措施,对已判决的、服刑的,此时已经不在......


·一、员工可随时辞职的情形?
      一、员工可随时辞职的情形有哪些员工可随时辞职的情形如下: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债权债务抵消必须签订书面协议
      债权债务抵消必须签订书面协议一、债权债务抵消的含义债的抵消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的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同等数额内互......


·精神病司法鉴定内容有哪些?
      一、精神病司法鉴定内容有哪些?1、确定被鉴定人是否患有精神疾病,患何种精神疾病,实施危害行为时的精神状态,精神疾病和所实施的危害行为之间的关系......


·卖假包犯法吗
      犯法。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卖假包是不合法的,一旦被证实有犯罪嫌疑,将会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非法销售假包,销售假冒商标商品,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女方起诉离婚能要求返还彩礼吗?
      女方起诉离婚能要求返还彩礼吗??法律对于离婚返还彩礼钱的规定,可根据最高法院的解释结合当地风俗进行处理。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