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刑事案件中回避的情形都有哪些

刑事案件中回避的情形都有哪些
  
  一、刑事案件中回避的情形都有哪些
  
  在下列情况下,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应当申请回避: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担任过本案证人、鉴定人、辩护人或者诉讼代理人的;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九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二、刑事诉讼辩护人申请回避可以的吗
  
  《刑事诉讼法》第28条、第29条规定了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回避。但对于辩护人(包括律师)、诉讼代理人能否提出回避的申请,刑事诉讼法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一种观点认为,辩护人的责任是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诉讼代理人是受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代为进行诉讼的人。当他们在法庭上发现公诉人、审判人员、书记员、鉴定人、翻译人有第28条所列的回避情形,如果不及时提出回避要求,就不能真正达到维护或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的目的和作用。所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提出回避申请。另一种观点认为,法律只规定当事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回避,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2条的规定,“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都不属于上述两类人员,没有提出要求回避的权利。还有一种观点认为,赋予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回避的权利,有利于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因为在被告人对法律不熟悉或者对审判情况了解不清楚的情况下,由辩护人提出回避申请,有利于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并举例,如日 本、英国等国的刑事诉讼法都规定辩护人可以为被告人提出审判官的回避申请。因此,辩护人在取得被告人同意的条件下,可以以被告人的名义申请回避。
  
  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后一种主张比较恰当。根据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精神,辩护人的责任是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诉讼代理人是受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代为进行诉讼的人,他们的一个共同目的和作用都是为了使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受到保护。因此,首先应当肯定他们可以提出回避申请。但是,他们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主体,也就是说,他们对是否要求回避不具有法律赋予的独立的决定权。因此,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只能是在刑事诉讼当事人的委托授权下,或者经过诉讼当事人事先认可的情况下,才能向司法机关提出要求本案的公诉人、审判人员、书记员、鉴定人、翻译人员回避的请求。
  
  实践中,曾经担任过该案某一审判阶段审判工作人员不能再次担任该案的审判工作,也应当回避。而且根据有关司法精神,曾经担任过本案侦查的人员不得再担任本案的起诉、审判工作,曾经担任过本案起诉工作的人员不得再担任本案的审判工作。对于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当事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当前网络社交媒体越来越普及,许多人喜欢在朋友圈内发表自己的言
      当前网络社交媒体越来越普及,许多人喜欢在朋友圈内发表自己的言论以获得他人的关注,朋友圈虽然属于个人应用的一种社交工具,但因其有着向多人公开表......


·被拆迁关停企业申请行政复议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被拆迁关停企业申请行政复议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一、被拆迁关停企业申请行政复议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一)复议申请人应当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


·公司法解聘公司经理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解聘公司经理的规定是什么?一、公司法解聘公司经理的规定是什么?公司法解聘公司经理的规定是按照劳动合同法以及公司法当中的规定来进行解除......


·检察院被批捕后多久开庭?
      一、检察院被批捕后多久开庭?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的侦查期限一般为2个月,但是案情复杂,经过批准可以延长最长7个月。......


·刑诉侦查阶段的律师辩护人规定有哪些?
      刑诉侦查阶段的律师辩护人规定有哪些?1、一是当事人的选择。案件来源无非是三条途径:主动上门聘请、朋友介绍和指定辩护。指定辩护的案件无法......


·商标被侵权怎么办?
      商标被侵权怎么办?不关你是注册商标还是普通商标,他人都是不能对你的商标进行侵犯的,否则的话就会构成违法行为。那么商标所有人在遇到商标被侵权怎......


·寻衅滋事罪判3年9个月合法吗?
      寻衅滋事罪判3年9个月合法吗?寻衅滋事罪判3年9个月是合法的,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


·合法讨债的方法有几种?
      合法讨债的方法有几种?采用合法的讨债方式进行讨债是债权人实现债权的重要内容,因如果讨债方式不合法,甚至涉嫌犯罪,将会使债权人得不偿失。根据......


·行政处罚信赖保护原则是什么?
      行政处罚信赖保护原则是什么?行政处罚信赖保护原则是在现代法治国家中,基于保护人民正当权益的考虑,行政机关对其作出的具有一定可预见性的行为、承诺......


·合同违约金包括哪几种
      合同违约金包括哪几种一、合同违约金包括哪几种违约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或法律所规定的,一方违约时应支付给对方的一定数量的货币。违约金可......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怎样变更监护人?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怎样变更监护人?我国法律规定当一方不存在有监护的条件时,另一方满足要求的话可以变更监护人。首先向所管辖法院申请变更监护人。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