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法定送达方式有几种方法

法定送达方式有几种方法1、直接送达。直接送达又称交付送达,是指人民法院派专人将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签收的送达方式。直接送达是送达方式中最基本的方式。2、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无理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放置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的送达方式。3、委托送达,是指负责审理该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时,依法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委托送达与直接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邮寄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将所送达的文书通过邮局并用挂号信寄给受送达人的方式。实践表明,法院采用邮寄送达通常是受送达人住地离法院路途较远,直接送达有困难时所采用的一种送达方式。5、转交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将诉讼文书送交受送达人所在单位代收,然后转交给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6、电子送达,是指法院利用传真、电子邮件、移动通信等现代化电子手段进行的送达7、公告送达,是指法院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发出公告,公告发出后经过一定的时间即视为送达的方式。二、适用电子送达的情形有哪些新民诉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该条款的但书内容对电子送达的适用范围进行了界定,即起诉状、答辩状、上诉状、开庭传票、案件受理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执行通知书等均可以适用;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不能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只要受送达人同意,法院应尽量使用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送达。送达的主体是法院。送达的主体必须是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向法院或者他们相互之间递交诉讼文书或其他文书都不叫送达,不能适用民事诉讼法有关送达的规定。接受送达的是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送达是法院在诉讼中对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所进行的一种诉讼行为。法院在诉讼外或者虽在诉讼中,但是是给诉讼参与人以外的人发送或报送材料,如上下级法院之间递送案件材料就不是送达行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我们经常发生交通事故之后都会得到相对应的赔偿,或者是自己支付
      我们经常发生交通事故之后都会得到相对应的赔偿,或者是自己支付赔偿给对方。那么在我国的法律上,对于交通都有事故人伤赔偿标准都有哪些。接下来就是......


·员工能不能拒绝夜班解除劳动合同
      对于拒绝上夜班的行为,《劳动法》并没有详细进行规定,但拒绝上夜班的行为,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行为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与劳动者的劳......


·诈骗案多少钱立案 诈骗多少可以立案
      一、诈骗案多少钱立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


·手指骨折工伤怎么赔偿?
      对于一线工人来说,在生产车间从事劳动的时候,如果安全意识薄弱,操作不当,则容易导致工伤事故发生。手指骨折算是一种比较常见的工伤,工人受伤后,......


·一、北京多少算醉驾,是怎么规定的?
      一、北京多少算醉驾,是怎么规定的?北京对于醉驾认定的规定是:醉酒驾车的判定标准:酒精含量大于(等于)每100毫升血液中80毫克/的行为属于醉酒驾车。醉......


·离婚事件的发生对于当事人双方来说可能只是感情的结束
      离婚事件的发生对于当事人双方来说可能只是感情的结束,但是一旦有孩子,遗留的问题就不会那么简单的处理,尤其是孩子的抚养权,司法程序上的判罚是当......


·银西高铁甘肃段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高铁您肯定都不陌生,高铁的到来给我们您带来了很多便利。不只是速度快,还有就是很多偏远的地区,我们都可以通过高铁到达。在修建高铁的时候有部分是......


·监视居住属于强制措施?
      监视居住属于强制措施?监视居住属于强制措施,指定住所监视居住的条件:适用监视居住的必备条件监视居住的必备条件分为两种情形:第一,监视居住作为取......


·刑事抗诉的作用都有什么?
      刑事抗诉的作用都有什么?人民检察院履行抗诉职能,有利于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实施,保障国家刑罚权的正确行便,人民检察院通过对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提......


·可以向债务人的配偶追债吗?
      可以向债务人的配偶追债吗俗话说“父债子偿”、“夫债妻还”,在生活中,不少人也按此说法执行着。那么,作为债权人,他可以向债务人的配偶追债吗?这......


·办理商标转让需要哪些资料
      办理商标转让需要哪些资料一、办理商标转让需要哪些资料1、《商标转让申请书》一份,申请书上应加盖申请人及受让人的印章;2、由受让人加盖公章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