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最新容留他人吸毒罪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最新容留他人吸毒罪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 容留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六十一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对于容留他人吸毒罪,应当区别以下三种不同的犯罪行为,分别予以从轻到重的处罚;对单纯容留行为的,应当处以相对较轻的刑罚;对以牟利为目的的容留行为的,应当在法定刑幅内处以相对较重的刑罚;对以贩卖毒品为目的的容留行为的,应当以容留他人吸毒罪从重处罚,并在此基础上与贩卖毒品罪进行数罪并罚。二、吸毒要判多久1、对于吸毒的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2、对吸毒成瘾者需要实施强制戒毒,强制戒毒决定书应当于戒毒人员入所前交给本人。且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三日内通知戒毒人员家属、单位和户口所在地派出所。3、强制戒毒期限为三个月至六个月,自入所之日起计算。对强制戒毒期满仍未戒除毒瘾的戒毒人员,可以延长强制,但实际执行的强制戒毒期限连续计算不超过一年。4、如果只是自己吸毒不构成刑事犯罪,但是有贩毒、容留他人吸毒的行为则要承担刑事责任。所谓容留他人吸毒,是指给吸毒者提供吸毒的场所,既可以是行为人主动提供,也可以是在吸毒者的要求或主动前来时被动提供;既可以是有偿提供,也可以是无偿提供。至于为他人提供吸毒场所的次数、人数以及提供时间的长短,均对本罪的构成毫无影响,即不论容留几人,也不论容留了几次,以及多长时间,都可构成本罪。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在我国离婚财产要交税吗?
      在我国离婚财产要交税吗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是离婚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法律允许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财产问题自行协商处理,对于未达成协议的由法院根据具......


·受贿罪的基本形式都有哪些
      不同的犯罪其实都是有自己的表现形式的,对于受贿罪来讲也不例外。那通常受贿罪的基本形式都有哪些呢?一旦经过认定构成受贿罪的话,之后自然就是要根据......


·侵权致人重伤刑事赔偿计算方式是怎么规定的
      侵权致人重伤刑事赔偿计算方式是怎么规定的?(1)医疗费:按实际产生的费用,以从医学角度治疗身体损害必要为限,不包括因整形、康复治疗而产生的费用。(......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期是多少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期是多少年?一项建筑工程做下来实属不容易,既要保质又要保量对一个施工队来说也是一个很大的考验,但是有许多关于建筑工程方面的规......


·房屋租赁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吗?
      房屋租赁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吗房屋租赁是适用买卖不破租赁的,而且该原则的法律依据在民法通则的118条规定中说明了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一、离婚后女方要给孩子抚养费吗?
      一、离婚后女方要给孩子抚养费吗?离婚后女方也要给孩子抚养费,《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假释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现在这个社会变得越来越复杂,每个人的心里都想着我们猜不到的想法,有些人就会误入歧途,最终导致犯罪,在我们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有一个名词加做假释......


·网络诈骗怎么通过自己追回来?
      网络诈骗怎么通过自己追回来?一、网络诈骗怎么通过自己追回来?遇到网络诈骗的,自己可以保留相关证据,并立即报警,配合警方对犯罪分子进行抓捕......


·可以打确认合同有效的官司吗?
      可以打确认合同有效的官司吗?可以打确认合同有效的官司,发生纠纷的话,完全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合同生效,是指合同具备一定的要件后,便能产生法律上......


·信用卡欠款1万能判几年
      信用卡欠款1万能判几年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民法总则追索抚养费的法条是什么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即将生效,《民法总则》相应废止。一、民法总则追索抚养费的法条是什么?《民法典》生效后,《民法总则》就废止失效了,关于追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