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伪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的主观构成要件和客观构成要件

伪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的主观构成要件和客观构成要件是什么1、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有关证券的管理制度。2、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伪造,是指仿照有价证券的图案、形式、颜色、面值、格式等外面形态特征,通过复印、绘制、印刷等方法制作假证券的行为,使非有价证券摇身而变成“有价证券”,是从无到有的假。所谓变造,是指对真实有效的有价证券使用涂改、挖补、拼凑、剪接、覆盖等各种方式进行加工,使其主要内容如发行的面额、发行期限或张数等加以改变的行为。其是在真的基础上变真的少为多,使真的有价证券变成非原来的有价证券。所谓国家有价证券,包括国库券和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前者即国库券,是指国家为解决急需的预算支出而由财政部发行的一种国家债券。它按面值公开发行,上面注明了偿还债务的期限与到期的利息。一段时间后可以依法予以转让、买卖。所谓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是指国家发行的国库券以外的载明一定财产价值的其他有价证券,如国家建设债券、保值公债、财政债券等。所谓数额较大,是指伪造、变造国家证券的数额较大。如果仅有伪造、变造国家证券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的,就不能以本罪论处。3、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4、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并且具有非法牟取利益的目的。二、伪造国家有价证券罪量刑标准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本罪处罚。国家的证券是由国家机关发行的,其他任何机构和任何人是不可以发行的,违者是属于违法犯罪行为。伪造国家证券的是属于刑事案件,犯罪人不但要坐牢,还要进行处罚金,根据案情处罚会在两万元以上二十万以下。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公司成立的要件有哪些
      公司成立的要件有哪些?一、公司成立公司成立是指对已具备法定条件,完成申请程序的公司由主管机关发给经营执照从而取得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公司成......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模板
      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后,受害人是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这个时候,法官就会制作出一份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告知双方法院判决的结果。下面我们整......


·不满足绑架罪的成立要件还会受到刑事处罚吗?
      一、不满足绑架罪的成立要件还会受到刑事处罚吗?不满足绑架罪的成立要件就不会受到刑事处罚,绑架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


·货款的逾期的违约金应当怎么处理?
      货款的逾期的违约金应当怎么处理?逾期付款违约金根据是否有约定,分为不同的处理方式。(一)双方对逾期付款违约金有约定:根据合同自治原则,双方当事人......


·交通事故起诉要的材料有哪些
      交通事故起诉要的材料有哪些一、交通事故起诉要的材料有哪些(一)起诉需要的证据材料因交通事故起诉时,需要准备如下材料:1、民事起诉状,人民法院......


·未成年的抚养费是多少年
      对于每一个未成年的孩子来说,他们的父母是拥有一定的抚养义务的,并且不会受其父母离婚的影响,就算是不拥有抚养权的爸爸或是妈妈也不能逃避这个义务......


·一般教材出版合同是和谁签
      一般教材出版合同是和谁签?教材出版合同是和出版社签订的,设立出版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出版单位的名称、章程;(二)有符合国务院出版行政主......


·离婚后婚内债务要如何分
      离婚后婚内债务要如何分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共同债务也是需要进行分割的,那么婚内债务的承担要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为个人婚前债务。对......


·怎么撤销已经订立的遗嘱
      怎么撤销已经订立的遗嘱遗嘱只能由遗嘱人依法撤销或者变更。遗嘱人撤销或者变更遗嘱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否则不生撤销或者变更遗嘱的效力:①具有完全......


·取保候审到批捕的时间有多久?
      一、取保候审到批捕的时间有多久?取保候审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并不代表案件的完结和不会判决刑罚。会不会......


·农民工扣下的工资怎么拿到?
      在建筑领域,农民工的人数非常庞大,相对于用人单位而已,其处于弱势地位。现在一些小的建筑公司违规操作,恶意克扣农民工的工资,给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