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构成故意提供不合格军事设施罪会如何追究责任

构成故意提供不合格军事设施罪会如何追究责任
  
  一、构成故意提供不合格军事设施罪会如何追究责任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情节严重”,主要是指为谋取私利而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的;提供重要的武器装备和军事设施不合格的;战时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的;因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影响部队完成重要任务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等情形。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战时提供重要的武器装备和军事设施不合格的;因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影响部队完成重要任务或者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等情形。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二、故意提供不合格军事设施罪立案标准
  
  第八十七条 [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案(刑法第三百七十条第一款)]明知是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而提供给武装部队,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人员轻伤以上的;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
  
  (三)提供不合格的枪支三支以上、子弹一百发以上、雷管五百枚以上、炸药五千克以上或者其他重要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的;
  
  (四)影响作战、演习、抢险救灾等重大任务完成的;
  
  (五)发生在战时的;
  
  (六)其他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第八十八条 [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案(刑法第三百七十条第二款)]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给武装部队,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
  
  (三)严重影响作战、演习、抢险救灾等重大任务完成的;
  
  (四)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故意提供不合格军事设施,在有些情况下是属于间接杀人,会根据后果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即便不是故意的,只要是给国家或者是他人,带来严重后果的,也是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什么情况下2023年能办独生子女证
      在当今社会,子女的户口以及上学就医问题成为了民众最为关心的话题之一。伴随着社会的发展,对于独生子女的相关制度规定也做出了相关变化,有时由于政......


·一入职就签三年合同不想干可以辞职吗?
      一入职就签三年合同不想干可以辞职吗?一、一入职就签三年合同不想干可以辞职吗?按合同规定一般可以提前一个月辞职,辞职前交接给相关工作人员交接工作......


·检察院核实情况可以关多久?
      一、检察院核实情况可以关多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立案后,即可对嫌疑人进行讯问。1、传唤持......


·2023抵押与质押有何区别?
      抵押与质押有何区别?1、提供的担保物品不同:抵押的标的通常为不动产与大型动产(如交通运输工具),质押的标的是动产为主与权力。2、占管形态不同:抵押......


·工商行政处罚记录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工商行政处罚记录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工商是我们国家经济建设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一般有关于工商的问题都交由工商管理局来处理。近年来,经营个体店已经......


·入户抢劫量刑规则是怎样的
      入户抢劫也被称之为入室抢劫,这在抢劫犯罪中算是情节比较严重的了。因此在对入户抢劫犯罪进行处罚的时候,我国《刑法》中的规定也是相对比较重的。那......


·不动产登记土地使用权没有使用年限怎么办?
      不动产登记土地使用权没有使用年限怎么办?我们都知道,买房后会拿到两个证,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这两个证都是十分必要的。现在,很多城市都将两证合......


·夫妻起诉离婚需多少钱,起诉离婚的费用有哪些
      起诉离婚是通过司法权力来解除夫妻之间婚姻关系的一种方式,相比协议离婚,此时当事人要支付的费用是更多的。那究竟夫妻起诉离婚需多少钱呢?其中会涉及......


·一、工伤保险赔偿流程标准是怎么走的?
      一、工伤保险赔偿流程标准是怎么走的?(1)由单位在事故后30天内向劳动局申报工伤,有工伤认定书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由工伤保险机构赔偿。(2)......


·离婚之后抚养权是否可以变更
      在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中,要是父母离婚的话,需要对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其中就包括抚养权问题和抚养费问题。那在确定了抚养权之后,抚养权是否可......


·破产管理人拒绝履行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企业在破产之后通常情况下都是需要进行清算的话,肯定是需要一个破产管理人在管理破产清算期间的公司的一些具体问题,当然破产清算人拥有一定的权利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