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怎么样构成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罪?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犯罪对象,是盗伐、滥伐的林木。行为人在林区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的行为,极大地助长了盗伐、滥伐林木犯罪活动的蔓延、发展。对这种行为必须严厉打击。(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林区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收购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予以购买、运输。如果行为人收购的是合法采伐的林木,则不构成本罪。收购行为必须是在林区。行为人在非林区收购林木的,无论该林木是否为盗伐、滥伐的林木,均不构成本罪。情节严重,是构成本罪的必要要件。情节严重,是指多次作案的;收购的数量较大的,屡教不改的;对管理人员履行职责进行阻挠的;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等。(三)主体要件。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主体,根据本法第346条之规定,单位亦可成为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主体。(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具有牟利的目的。要求行为人在主观上对其收购、运输的对象是盗伐、滥伐林木,是明知的。不知道收购、运输的是盗伐、滥伐来的林木,不构成本罪。综合上面所说的,林林的砍伐以及还有运输国家都是有专门的规定,如果是属于非法的实施此行为,那么就已经违反了法律的规定,执法人员在认定犯罪上就会从数量还有其他人情节相结合来进行确定,同时还要有合法的证据来证据案件的实事,这样才能让违法才为自己的行为付出该有的代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我国的双罚制内容具体指的是什么
      单位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该为了本公司的利益,而且故意的实施一些我国法律制度当中所不允许的行为,哪怕是过失的,只要给社会和公众造成的损失的情况下......


·结婚证只有一本可以办理离婚吗
      结婚证只有一本可以办理离婚吗夫妻如果仅仅只有一本结婚证,也是可以办理离婚手续。不过,最终是否能解除婚姻关系,还要看是否符合我国规定的离婚条件......


·变更经营范围需要什么资料?
      变更经营范围需要什么资料?一、办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所需准备资料如下: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工商局领取,公司加盖公章2、《企业(公司)申请......


·犯罪预备与犯罪中止的关系是什么?
      犯罪预备与犯罪中止的关系是什么?一、犯罪预备与犯罪中止的关系1、两者的区别概念不同:犯罪预备,是指做实施犯罪前的准备工作;犯罪过程中,自......


·刑事调解书是什么样子?
      刑事调解书(一审自诉案件用)刑事调解书(一审自诉案件用)是调解书,一审自诉案件用。形式调解书范本法院诉讼文书样式 ××××人民法院 刑事调解书......


·变更抚养权的法定条件
      变更抚养权的法定条件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


·身份证丢了,能让家人补办吗?
      不可以的,按照现在的规定,必须由本人办理身份证补办手续。身份证丢失后,本人应尽快携带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政大厅,进行丢失补证的申报......


·执行异议书
      执行异议书异议人(债权人/被执行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住……。联系方式:……。法......


·破坏交通设施罪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破坏交通设施罪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一、破坏交通设施罪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破坏交通设施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


·刑法中如何规定生产并销售劣药罪量刑标准
      犯了串通销售非法商标罪既遂怎么处罚?《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


·什么条件下取保候审的保证金会被没收
      什么条件下取保候审的保证金会被没收第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擅自离开居住的市、县;第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未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