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刑事上诉状作用有哪些?

刑事上诉状作用有哪些?刑事上诉状是刑事诉讼当事人或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裁定,依照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本文由收集整理请求撤销、变更原审裁判的诉讼文书。刑事上诉状既是刑事案件当事人声明不服一审裁判的诉讼文书,也是二审人民法院开始刑事案件二审程序的依据。刑事上诉状的特点在于针对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刑事裁判,阐述上诉人对其全部或部分的否定意见,以此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更改原审裁判,以维护上诉人的合法权益。二、与刑事上诉有关的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判上诉和抗诉案件,由审判员三人或者五人组成合议庭进行。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应当是单数。第二百零三条 判决书应当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署名,并且写明上诉的期限和上诉的法院第二百二十七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第二百三十条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第二百三十一条 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交原审人民法院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不管是刑事犯罪分子,还是检察院若是由于不服从一审判决,想要提出抗诉请求的,都必须要在法定的上诉期内提交上诉状,且并非是所有的上诉请求都会被受理。若是上诉理由不充分,提交的材料不能证明满足了上诉请求,那么法院就会驳回该请求。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加拿大留学费用多少,不同年级费用一样吗?
      加拿大留学费用多少,不同年级费用一样吗?加拿大留学费用年纪不同其费用也是不同的。加拿大中心城市的大学要比东海岸及中西部省份的大学贵,以中等城市......


·最新的招标法全文是什么?
      最新的招标法全文是什么工程在建设初期不仅需要先将使用土地审批下来,还需要对该土地进行规划和开发,一般这个时候都是会举行招标会,因为这样才能......


·拘留多长时间会放出来?
      拘留多长时间会放出来?拘留一般在10至15天左右释放,最长不超过37天。但如果存在刑事责任的,需要按照《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处理:公安机关对......


·老人去世后多久办继承公证?
      老人去世后多久办继承公证?老人去世后可以立刻办继承公证,法律规定,如果是遗嘱指定继承,需要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


·永川区征地补偿是怎么样的?
      我们都知道国家为了发展,也让农民过上好的日子,国家也开始纷纷向农民征地,同时也会给予农民购买社保和土地补偿款,也会让农民的晚年能够过的安稳,......


·一、醉驾情节轻微举例具体是指什么?
      一、醉驾情节轻微举例具体是指什么?醉驾情节显著轻微,需要司法机关依据具体情况确定,也就是说“显著轻微”也会看具体后果的程度。对于醉驾型危险......


·一、安全监护人员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一、安全监护人员的基本要求有哪些?不得违章作业,应当及时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报告.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接受安全生产教育......


·农村宅基地审批要多久
      农村宅基地审批时间:法定农村宅基地审批时限:20日。承诺农村宅基地审批时限:20日。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的农村村民,应向本集体提出申请,经村民代表......


·女方被净身出户需要支付抚养费吗?
      女方被净身出户需要支付抚养费吗?需要。夫妻离婚时分割共有财产一方所谓净身出户,和支付孩子抚养费没有关系。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需要支付孩子的抚......


·诽谤罪成立要件都有哪些
      诽谤罪成立要件都有哪些(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人......


·离婚原告应收集哪些证据
      在离婚诉讼中,您只有搞清楚,自己应该收集哪些证据,才有可能胜诉,有可能达到自己的诉讼目的。那么,在实践中,作为离婚原告的一方究竟应该收集哪些......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