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有哪些

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有哪些我国的《担保法》对与担保相关的内容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其中也对担保的方式做出的说明,那么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都有哪些呢?如果你对此也不是很清楚的话,不妨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担保法规定,本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人约定,与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担保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抵押权的效力,是指抵押权人就抵押物在其担保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的效力及对其财产的限制和影响力。它包括抵押权范围的效力、抵押物的效力、优先受偿的效力,而法定抵押权的效力,关键是优先受偿的效力。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利交由债权人控制,将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的价款优先受偿。
  留置是指在保管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中,债权人依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预先支付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的行为。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回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上述5种担保方式中,留置是法定担保方式,即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留置权,无需当事人之间约定。其他4种担保方式需由当事人之间约定,是协议的担保方式。
   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主要包括了五种,即定金、保证、抵押、质押以及留置,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的情况选择具体的担保方式,而在不同的担保方式下,实际操作也是不同的。要是你在这方面遇到了什么问题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涉嫌醉驾后怎么提前开车?
      一、涉嫌醉驾后怎么提前开车?醉驾没办法提前开车,如果无证驾驶的话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1、醉酒驾......


·一、父亲二婚女儿财产分割有份么?
      一、父亲二婚女儿财产分割有份么?1、再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再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如果父亲去世,有遗嘱优先按照遗嘱内容分配遗产......


·一、法律规定房产遗嘱不需要公证吗?
      一、法律规定房产遗嘱不需要公证吗?我国法律并不强制进行房产遗嘱公证。公民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


·商标肖像使用权怎么申请?
      现在一些商品的商标是用的人的肖像,这样辨识度很高,很容易被消费者牢记。当然,注册商标使用肖像权的话,要经过本人同意才行,否则就是侵权行为。双......


·离婚诉讼中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吗
      就离婚向法院起诉,当事人需要书写离婚起诉状,然后在其中写清楚自己的诉讼请求,因为日后法官对案件作出判决都是在诉讼请求的范围内进行的。那在离婚......


·一、经济诈骗后离婚会被调查么?
      一、经济诈骗后离婚会被调查么?如果经济诈骗后违反法律后又离婚的,肯定会被调查的。例如:假离婚贷款买房,就贷款合同本身而言,若采用欺诈手段......


·上市公司董事和股东的区别
      产生前提不同。股东是公司存在的基础,是公司的核心要素,没有股东,就不可能有公司;董事则是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可以由股东或非股东担任。......


·判有期徒刑和拘役有什么区别?
      判有期徒刑和拘役有什么区别?一、判有期徒刑和拘役有什么区别?(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1.母方患有......


·卖单位废品立案标准是什么
      私自卖单位废品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达......


·继承父母的财产夫妻怎么分配没有明确规定他们的财产
      继承父母的财产夫妻怎么分配没有明确规定他们的财产,那所继承的财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且遗嘱明确规定遗产归夫或妻一方所有;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