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刑法对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既遂的定罪标准是什么?

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本罪客观方面包括“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窝藏,是指为犯罪分子提供藏匿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处所,有隐匿、保管的主观故意。转移,是指将犯罪分子搬动、运输其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窝藏和转移均要求其犯罪程度达到足以影响司法机关正常的查明犯罪、追缴犯罪所得及其收益活动的程度,如在一个房间内的转移赃物行为不能构成本罪的客观行为。本罪名在《刑法》分则中处于第六章第二节妨害司法罪中,因此,从一般客体来说,其犯罪客体为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的具体客体,有人认为是“司法机关追索财物的正常活动”,也有人认为是“司法机关查明犯罪证明犯罪的活动”。我认为这两者均不能涵盖本罪的全部具体客体。一方面,犯罪所得及犯罪所得收益是案件的重要物证,能够证明案件的事实及赃物去向,并印证犯罪分子的犯罪动机等,对于查明案件事实,证明犯罪有着重要作用;另一方面,根据我国《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所得和犯罪所得收益是司法机关应依法追缴的范围,行为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在客观上给司法机关追缴犯罪所得及收益的活动造成了妨害,因此,本罪的客体应当是司法机关正常查明犯罪,追缴犯罪所得及收益的活动。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但是从理论上讲,本罪主体不包括上游犯罪实施人,即产生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行为实施人,而是帮助犯罪份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其他人。如果发生犯罪行为或者是案件之后。公安机关在第一时间之内没有得知该案件的发生或者是无人进行报案,那么当事人或者是目击者必须在第一时间之内有义务向公安机关进行报案,不得进行隐瞒。如果进行隐瞒且利用案件获得非法收益的话,将会获得一定的刑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高空坠物警情处置方法规定的流程是什么
      高空坠物警情处置方法规定的流程是什么?一、接受报警【工作规范】1、向报警人表明接警人单位和姓名。2、接听报警电话或询问报警人时,主......


·请劳动关系纠纷律师要多少钱
      请劳动关系纠纷律师要多少钱在生活中,您或多或少都会遇到不同程度的劳动关系纠纷,在遇到劳动纠纷的时候,保障自己权利最好的方法就是到当地劳动争议......


·诉讼离婚的程序怎么走?
      由于我国不存在自动离婚的说法,因此夫妻如果打算离婚的话,必须要按照规定的程序来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才行。而对于离婚,我国又规定了两种不同的方式......


·中国对私分国有资产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有哪些?
      中国对私分国有资产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有哪些?对私分国有资产罪立案标准的规定可以根据《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私分......


·如何区分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
      如何区分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


·对于婚姻诈骗怎样报警?
      对于婚姻诈骗怎样报警?一、对于婚姻诈骗怎样报警?应当向当地的公安机关报案,依法追究责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分别是怎样的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分别是怎样的相信很多人对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是搞不清楚的,不知道我国法律中规定的行政处罚的种类具体有哪些,更加不知道行......


·永清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永清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现代社会,走在路上,经常可以看到路边某个区域正在进行拆迁征地,征收土地对于被征收者来说最为关心的就是征收补偿费用......


·小时工要签合同吗,小时工是否签劳动合同?
      小时工,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钟点工,常被雇做一些打扫卫生、接送孩子等事情。这是一个时髦的工种,它既方便了工作太忙的雇佣者,也让有时间富裕的那部分......


·现今法律上盗墓未遂一般判几年
      一,现今法律上盗墓未遂一般判几年盗墓参考《刑法》第二十七条【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


·职务犯罪法院办案期限怎样的
      职务犯罪法院办案期限怎样的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