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抢劫枪支罪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是什么

抢劫枪支罪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是什么
  
  一、抢劫枪支罪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公共安全和公民的人身权利。本罪的犯罪对象是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的所有者、持有者或保管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将枪支、弹药、爆炸物抢走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即可构成本罪的主体。依据刑法总则的规定,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虽然此款排除了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成为本罪的主体,然而,本罪与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之间的关系是特别法与普通法之间的关系。根据刑法相关理论,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公民,若实施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夺取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的行为者,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犯罪,即明知是枪支、弹药、爆炸物而抢劫。如果行为人不知是枪支、弹药、爆炸物而加以抢夺的,不构成本罪。例如,出于抢劫财物的目的,而抢劫的却是枪支、弹药、爆炸物,仍构成抢劫罪。关于行为人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的动机,可能是各种各样的,如有的是为了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有的则是为了收藏防身,还有的可能是出于好奇。不同的动机对定罪没有影响。
  
  二、抢劫罪的刑罚处罚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抢劫枪支罪要比抢劫罪严重的多,抢劫枪支罪处罚起步是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无期徒刑和死刑。枪支在中国只有相关机关单位的批准才可以,任何人都不可以私下私藏或者是使用枪支。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诈骗案两次退侦后怎么处理?
      诈骗案两次退侦后怎么处理??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


·一般国有企业渎职罪既遂是怎么判刑的?
      一般国有企业渎职罪既遂是怎么判刑的?一般国有企业渎职罪既遂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国有公......


·行政处罚执行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行政处罚执行期限是怎么规定的一、行政处罚执行期限是怎么规定的我国行政处罚法并未没有明确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生效时间,但相关履行处罚决定和......


·承认借款存在中断诉讼时效吗
      承认借款存在中断诉讼时效吗一、承认借款存在中断诉讼时效吗承认借款是存在中断诉讼时效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2023年9级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受伤是任何人不想遇到的,因为身体受到伤害不仅要承受痛苦还会给自己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是在工作中受伤就是属于工伤在经过认定之后可以得到一定的赔......


·自书遗嘱修改还有效吗?
      自书遗嘱修改还有效吗?一、自书遗嘱修改还有效吗?一般不允许有涂改,改后的遗嘱是否有效需要结合遗嘱内容来判断。自书遗嘱属于遗嘱中的特殊形式......


·附认股权证公司债券可分为什么?
      附认股权证公司债券可分为什么?一、附认证股权证公司债券附认股权证公司债券(Bondwithattachedwarrant或equitywarrantbonds)(简称WBs)附认......


·婚前孩子抚养费法律作何规定?
      子女是父母爱情的结晶,子女对于父母来说,是非常的重要的。对于有子女的家庭,父母双方都有子女的抚养权,并且应该承担相应的抚养费。抚养费的多少,......


·投毒罪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投毒罪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


·一、本人代车挂靠在租车公司是劳动关系吗?
      一、本人代车挂靠在租车公司是劳动关系吗?本人代车挂靠在租车公司如果建立劳动关系,自然是属于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


·商标的保护期限是好久,商标可以保护多长时间
      商标的保护期限是好久,商标可以保护多长时间注册商标之后,商标保护是有一定期限的,商标权人必须注意商标保护期限,期限届满可续展。那么,商标的保......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