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商标权著作权等可出质吗?

商标权著作权等可出质吗?
  
  一、商标权著作权等可出质吗?
  
  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可出质,具体理由如下:
  
  《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二、商标权出质期间能否许可他人使用
  
  《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四百四十四条 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后,出质人不得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出质的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三、如何申请商标专用权抵押
  
  1、申请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该当提交下列文件:
  
  (1)按规定填写的《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清书》;
  
  (2)出质人及质权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质押合同副本
  
  (4)质押商标《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5)委托代理人办理登记的,该当提交被代理人的委托书;
  
  (6)其他该当提交的材料。申请登记书件齐备、申请手续符合规定的,商标局予以受理。商标局该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予以登记的抉择。
  
  2、上述证明文件如有不实,由申请人承担法律责任。
  
  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出质人与质权人的名称(姓名)、地址;
  
  (二)质押的原因和目的;
  
  (三)出质的商标及质押的期限;
  
  (四)出质商标专用权的价值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的商标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
  
  (五)当事人约定的与该质押商标有关的其他事项。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出质人不是商标专用权合法所有人的;
  
  (2)商标专用权归属不明确的;
  
  (3)其它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符合法律规定的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证》;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因申请人名称、地址发生变化及因主债务转移或者其他原因而发生质押转移的,当事人该当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变化登记、补充登记或者重新登记。
  
  任何的商标权人、著作权人,都是可以采取合法的方式处置自己的知识产权的,若是选择将权利出质给债权人,那么由于出质之后会暂时转移权利的占有者,故此在出质期间,有可能权利所有人并不能使用自己的知识产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取保候审当庭没有批捕会判刑吗
      一、取保候审当庭没有批捕会判刑吗?没有批捕也可能会判刑,没有逮捕不代表不需要负刑事责任。如果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话,公安还是会把案件移送......


·离婚要返还彩礼吗,彩礼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我们都知道,男女双方谈婚论嫁时,男方往往要给女方一定数量的彩礼,作为迎娶女方的诚意。那么,如果婚后夫妻感情不和导致离婚时,男方给付的彩礼还需......


·认定为犯罪未遂该如何处罚
      认定为犯罪未遂该如何处罚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为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


·抢夺罪转化抢劫罪的情形有哪些
      社会上经常会发生一些入户抢劫的事情,侵犯了受害者的人身以及财产权,那么如何情节该怎样认定呢?现实中有很多抢夺罪转化为抢劫罪的情形,那么抢夺罪转......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租赁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租赁合同的内容有哪些一、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租赁合同的内容有哪些?出租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___________(......


·拆迁补偿奖励是怎么回事?是不是越高越好?
      拆迁补偿奖励是怎么回事?是不是越高越好?  一、拆迁补偿奖励是怎么回事?是不是越高越好?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一、不解除劳动合同又不按合同发工资怎么办?
      一、不解除劳动合同又不按合同发工资怎么办?用人单位不解除劳动合同又不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投诉用人单位或者到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


·故意伤害罪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故意伤害罪缓刑的条件有哪些?根据我国刑法典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夫妻离婚负债怎么处理 离婚时对方出具了借条怎么办
      夫妻离婚负债怎么处理离婚时对方出具了借条怎么办夫妻离婚负债怎么处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对外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双方共同偿还,即使夫......


·交通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日常生活中,交通事故时很常见的。很多朋友都遇到过或者见过交通事故的发生,当交通事故发生后,路过的朋友可能只是看热闹,可当事人内心还是比较着急......


·工伤赔偿的分配方式是怎样的?
      工伤赔偿的分配方式是怎样的?一、工伤赔偿的分配方式是怎样的?工伤赔偿作为受伤者的个人财产,分配方式可以由获得赔偿的人自由分配。这是由于工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