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敲诈勒索罪怎么取保候审?

敲诈勒索罪怎么取保候审?敲诈勒索罪办理取保候审手续的流程具体如下:1、取保候审的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2、取保候审的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审。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除此之外,司法机关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自行决定取保候审。3、取保候审的执行。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71条规定的,取保候审期间届满以后,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将保证金退还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告知保证人解除担保。二、取保候审适用条件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具有普遍性,也即不管是犯了什么类型罪名的犯罪分子,只要满足刑事法律之中既定的取保条件,就可以按照流程提出取保请求。一般需要采取书面的方式提出取保的请求,在取保申请书之中,需要注明可以被取保的理由、保证人的身份等相关事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劳动关系先于劳动合同怎么办?
      在工作中,有时存在这样的情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有实际的用工关系,但是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有的是一部分用人单位不想签订劳动合同,逃避责任,......


·疫情最低工资标准是怎样的?
      疫情最低工资标准是怎样的?疫情最低工资标准是以当地政府所规定的标准为最基本的,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全国各地最低工资标准是在综合考虑各地居民每......


·酒后结伙寻衅滋事罪的会如何处罚?
      酒后结伙寻衅滋事罪的会如何处罚?《刑法》规定: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


·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是什么
      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是什么一、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是什么1、出卖人主体不当导致的合同无效。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出卖人不具备开发主......


·对劳动者进行哪些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可以促使劳动者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其执行国家职业安全卫生法规自觉性,也是提高劳动者技术素质的一个组成部......


·公司无缘无故辞退员工去哪投诉
      公司无缘无故辞退员工去哪投诉?公司无缘无故辞退员工的,应到当地的劳动局进行举报投诉,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1、公司突然辞退员工,那么员工可以要求......


·刑诉法聘请鉴定的程序有哪些?
      刑诉法聘请鉴定的程序有哪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法院解释”)第57条规定“对于证人能否......


·房子婚前加名字和婚后加名字有什么区别
      一、房子婚前加名字和婚后加名字有什么区别?在现实生活中,要求在房产证上加名的并不鲜见,且同为婚前房产,同为增加姓名,婚前加名与婚后加名还是......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权平等吗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权平等吗一、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权平等吗?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权是平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


·双方借条50000起诉费多少?
      一、双方借条50000起诉费多少?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房屋他项权利证书有什么用的?
      很多人都不知道房屋他项权是什么,一般的就是经由房管局发放的,拥有人是会具有对于房屋的额财产进行分配出售的权利的,所以您都需要了解一下到底房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