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著作权保护有没有期限?

著作权保护有没有期限?著作权的保护是有期限的,具体的期限情形如下:1.作者为公民的期限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2.作者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期限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3.特殊作品的期限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j摄影作品,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以其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品首次发表后50年。这里的作者“身份不明”,多指作品因以假名、笔名、化名或者未署名发表,难以确定作者确定身份的情况。如在50年内确定了作者,则其著作权的保护期按所述之规定。二、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什么?任何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都是著作权保护的对象。《著作权法》第三条 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法律规定著作权保护期限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促进经济的发展,若是著作权一直被保护,那么就意味着能使用这些权利的人是有限的。且随着时间的推移,有些著作权会不再具有较高的价值,故此也就没有保护的必要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认缴的注册资本做股权转让需要交税吗?
      认缴的注册资本做股权转让需要交税吗?需要交税;需要缴纳2种税,分别是:1、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依照相关规定,只要是取得了转让所得,在扣除必......


·工程款未结算属于什么纠纷
      工程款未结算属于工程款纠纷。工程价款结算应该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办理。合同未作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应该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国务院......


·刑事案件提请抗诉的期限是多久?
      刑事案件提请抗诉的期限是多久?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因此,检察......


·监视居住要不要提供担保
      申请监视居住要不要提供担保不需要,只要符合规定就可以申请监视居住,担保人是取保候审需要的条件之一。二、哪些情形可以监视居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


·怎样确定继子的抚养关系?
      众所周知,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形成抚养关系的双方互享继承权。其中一方需要承担抚养的责任和义务,另一方需要对继父母承担赡养的义务。那么法律上如何规......


·指示提单怎么背书?
      指示提单怎么背书?在进出口业务中,提单是非常重要的凭证,其代表了货物的所有权,买方付款后要拿着提单到港口提货。有时候,买方会因为一些原因在提......


·人生中不免要走一趟
      人生中不免要走一趟,生老病死是很必然的。通常情况下老人家知道自己要走了,都会立下遗嘱走后办好身后事。他/她也想自己走的安心,所以会事先立下遗嘱......


·2023交通肇事致伤拿钱吗?
      2023交通肇事致伤拿钱吗交通肇事致伤拿钱吗需要拿钱。交通事故致伤赔偿多少钱需申请鉴定后,根据结果主张赔偿,如果构不成伤残等级,参考如下......


·怎么去法院起诉遗弃罪需要什么条件?
      遗弃罪立案需要什么条件也就是说遗弃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对于已经构成遗弃罪的我们应该怎么做?您应该都知道遗弃罪不仅仅是刑法的一种,在我国的很多......


·自住房商品化改革以来,我国一直针对住房市场进行改革,在今年,
      自住房商品化改革以来,我国一直针对住房市场进行改革,在今年,国家又提出了租售同权,并在一些大中城市展开了试点。在这项政策中,最主要就是赋予了......


·交通事故要给护理费的情形
      交通事故要给护理费的情形1、受害人在治疗期间,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护理费;2、受害人在伤情治愈后的康复期间,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护理费;3、受害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