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刑事回避的案件但是却没有回避怎么办?
一、涉及刑事回避的案件但是却没有回避怎么办?
遇到需要回避但是却没有回避的情形时,公诉人等相关当事人可以提出回避的请求。
根据《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九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第三十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第三十一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
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第三十二条 本章关于回避的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依照本章的规定要求回避、申请复议。
二、刑事回避的程序
1、回避的提出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4条的规定,开庭的时候,审判长应当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1条的规定,二审人民法院发现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违反回避制度的,应当裁定撤消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2、回避的审查决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0条和第31条的规定,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的回避,应当由法院院长审查和决定。
3、回避的效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8条的规定,如果对回避决定不服,可以当庭申请复议一次。如果没有当庭申请复议,回避决定就会发生效力。
不管是审判人员、侦查人员还是其他的司法人员,若是认为自己需要回避,那么首先需要向相关人员提出回避的请求,只有是请求被批准之后,才可以不参与案件的审理,并不能想当然的就自行回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离婚能否协议免共同债务,相关规定有哪些
离婚能否协议免共同债务,相关规定有哪些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就算已经离婚,双方仍然要对夫妻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面对这种情况,有部分人为逃避......
·陪嫁款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陪嫁款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
·交通事故该怎么分担举证责任
不管是在处理怎样的事故中,关于举证责任问题一直都是很重要的,对于交通事故的处理也不例外。在现实中,需要当事人实际分担举证责任,这样才有利于事......
·预备犯罪的处罚原则是怎样的
预备犯罪的处罚原则是怎样的根据《刑法》第22条第2款的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简记从、减、免)。显然,预备犯应当负......
·常见的未成年人犯罪有哪些?
常见的未成年人犯罪有哪些?一、常见的未成年人犯罪有哪些?常见的未成年人犯罪有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是死亡强奸罪,抢劫罪,贩卖毒品......
·解决医患纠纷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解决医患纠纷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医患纠纷是由于患者或家属对医务人员或医患机构的医患服务不满意,双方发生矛盾,医患双方对诊疗结果及其原因的认定有......
·土地使用方式变更应注意什么?
土地使用方式变更应注意什么?一、土地使用方式变更应注意什么?(一)土地使用方式变更必备资料1、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报告3份(原件1份,复印件......
·犯罪既遂的种类都有哪些
犯罪既遂的种类都有哪些犯罪既遂的类型包括四种,即结果犯、行为犯、危险犯和举动犯。1、结果犯,指由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共同构成犯罪的客观方面的犯罪......
·仓储合同的主要条款有什么内容
仓储合同的主要条款有什么内容1、货物的品名和种类;2、货物的数量、质量及包装;3、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和时间;4、进出库存手续、时间、地点、运......
·如何证明非夫妻共同债务的部分?
如何证明非夫妻共同债务的部分?非夫妻共同债务只需要夫妻一方能证明如下情况:1、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即债权人与夫妻一方约定,该债......
·一、行使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情况?
一、行使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情况有哪些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