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关于索赔过度属于敲诈吗?

关于索赔过度属于敲诈吗?单是索赔的行为不构成敲诈,因此索赔过度不属于敲诈。敲诈勒索罪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认定: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恐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比如以将要实施杀害、伤害、揭发隐私、毁灭财物等相恐吓。根据《刑法》第274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敲诈勒索罪的认定条件第一,行为人以将要实施的积极的侵害行为,对财物所有人或持有人进行恐吓。以将要实施杀害、伤害、揭发隐私、毁灭财物等相恐吓。由此可见,本罪只能以作为方式实施,不可能是不作为。制造、散布迷信谣言,引起他人恐慌,乘机以帮助驱鬼消灾为名骗取群众财物的,以及面对处于困境的人的求助请求,以不给钱就不予救助等,都不能认定为敲诈勒索罪。第二,行为人扬言将要危害的对象,可以是财物的所有人或持有人,也可以是与他们有利害关系的其他人。财务所有人或持有人的亲属等。第三,发出威胁的方式可以多种多样。可以当着被害人的面用口头、书面或其他方式表示,也可以通过电话、书信方式表示;可以是行为人亲自发出,也可以是委托第三者转达;可以明示,也可以暗示,都不影响本罪的构成。第四,威胁要实施的侵害行为有多种,有的可以是当场实现的,如杀害、伤害,有的是当场不可能实现,必须日后才能实现的。需要注意的是,行为人威胁将要实施危害行为,并非意味着发出威胁之时不实施任何危害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索赔的行为,应当严格按照上述法律规定进行适用和处理,对于敲诈的认定还需要基于上述具体的构成要件来进行认定,当事人如果存在强硬的措施或者手段要求对方赔偿的,可以报警由司法机关来进行认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离婚后可以探视子女吗,离婚孩子拒绝探望怎么办
      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是在离婚案件中除了债权债务关系外的司法难点之一,在离婚时,夫妻双方一方拥有孩子的抚养权,另一方拥有孩子的探视权,拥有探视权的......


·自然人之间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如何处理
      自然人之间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如何处理一、自然人之间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如何处理在实践中,有的约定了利息,而有的就未约定利息,有的约定还不明确等......


·办理离婚证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离婚证需要哪些材料?办理离婚证的材料有:1.户口薄;2.居民身份证;3.《结婚证》;4.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一、店面房违约金一般是多少?
      一、店面房违约金一般是多少?合同违约金一般不得超过损失的30%。《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


·广州私募基金注册资本是多少?
      广州私募基金注册资本是多少?一、广州私募基金注册资本是多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指在中国成立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投资人可以是自然......


·2023房屋拆迁赔偿标准是什么
      2023房屋拆迁赔偿标准是什么2018房屋拆迁赔偿标准是什么一、2018年房屋拆迁赔偿标准是多少(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


·父母离婚给孩子多少抚养费?
      父母离婚给孩子多少抚养费?父母离婚时,离婚子女的抚养费需要考虑什么因素呢?一般而言主要从三个方面综合进行考虑:一是子女的实际需要;二是结合抚......


·离婚了抚养权是女方想变更抚养权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离婚了抚养权是女方想变更抚养权需要满足哪些条件?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


·房子被强拆起诉需要多久?
      房子被强拆起诉需要多久?要经历多长时间这个问题,除了诉讼法规定的法定的审理期限外,如果案情重大复杂,还有可能存在延期审理的情况,况且实践中......


·一、青浦区工伤鉴定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一、青浦区工伤鉴定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劳动者要申请工伤鉴定,必须先领取到工伤认定,然后在病情稳定或者出院时到设区市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


·在我国离婚官司不应诉会怎样
      其实多数人在离婚的时候,首先选择的离婚方式都是协商解决的,只有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才会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婚姻关系。当原告方将相关的材料提交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