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通过财务报告能看出抽逃出资吗

通过财务报告能看出抽逃出资吗?通过财务报告也能查处抽逃出资,但抽逃出资的表现形式很多,不能只看财务报告,抽逃出资的行为包括:(1)股东通过其控制的其他民事主体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增加交易成本,变相获得公司财产或伪造虚假的基础交易关系,如公司与股东间的买卖关系,公司将股东注册资金的一部分划入股东个人所有;(2)将注册资金的非货币部分,如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场地使用权在验资完毕后,将其一部分或全部抽走;(3)违反《公司法》第166条规定,未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或者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在短期内以分配利润名义提走出资;(4)抽走货币出资,以其它未经审计评估且实际价值明显低于其申报价值的非货币部分补账,以达到抽逃出资的目的;(5)公司回购股东的股权但未办理减资手续;(6)通过对股东提供抵押担保而变相抽回出资等;(7)股东通过虚假诉讼形式,抽逃公司资产;(8)股东以公司名义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提供借款而不索还等形式,抽逃公司资产;二、构成抽逃资金的条件有哪些?1、抽逃资金必须是投资者所为;2、必须是投资者侵占了被投资企业的财产;3、投资者侵占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是偷偷进行的,不被人所知,比如:未进行恰当的帐务处理;4、投资者侵占企业财产的目的是逃避对企业债务的担保责任;5、由于投资者的行为,被投资企业的债权人利益受损(其债权被担保程度降低)而无法得知。制作虚假的财务报表是股东抽逃出资的方式之一,抽逃出资数额较大的就涉嫌构成犯罪,部分抽逃出资的股东为了逃避法律制裁,在制作财务报告的时候都抹平了相关的违法操作行为,但只要有抽逃出资,总是可以查出来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对加班费的规定
      对加班费的规定《劳动合同法》中并未对加班费进行规定。关于加班费,在以下法律法规中有相关的规定,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


·一、家庭财产分割协议书没公证法律认不认可?
      一、家庭财产分割协议书没公证法律认不认可?家庭财产分割协议书没公证法律一般会认可,只要能证明是真正自由达成的协议就有效,不需要经过公证。具......


·一、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理的?
      一、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理的?1、交通部门现场勘查。交警部门对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为检验需要,可以扣......


·从给付义务与附随义务区别是什么
      从给付义务与附随义务区别是什么?从给付义务与附随义务区别主要是对方没有履行该义务时另一方是否可以解除合同关系,主要区别如下:1、目的或作用的不......


·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意义和作用是什么?
      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意义和作用是什么??一、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意义和作用是什么专利权人享有专利权这一垄断权,基于其利用专利权而享有的垄断地位......


·在具体就租赁合同的条款进行约定的时候,其中期限是必不可少的,
      在具体就租赁合同的条款进行约定的时候,其中期限是必不可少的,同时也要在法律的规定内就租赁合同的期限做出约定。那到底这个租赁合同的期限是多久呢......


·关于集体企业改制的流程与注意问题有哪些
      关于集体企业改制的流程与注意问题有哪些?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为了顺应潮流,许多集体企业面临着改制的选择与压力。自以来,我国出台一系列关于集......


·非法集资和共同投资有什么样的区别?
      非法集资和共同投资有什么样的区别?一、非法集资和共同投资有什么样的区别?非法集资和共同投资的区别就在于两者的性质是完全不同的,非法集资的话......


·买房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如何处理
      我们看到很多合同里面其实都有关于违约金的约定的,当然这并不是说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是必须的,当事人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处理。那要是买房合同没有......


·金融诈骗被网络通缉的后果是什么?
      在我们的生活工作中,常有人被金融诈骗的情况发生,很多报案之后以为会不了了之,实际上不是这样的,金融诈骗达到一定数额的会被公安机关通缉,但是很......


·故意毁坏财物罪鉴定报告无实物怎么处理?
      故意毁坏财物罪鉴定报告无实物怎么处理?对于赃物已灭失的财产犯罪,已无法就实物本身进行鉴定,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