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销售生产劣药罪的最新判刑标准是什么

销售生产劣药罪的最新判刑标准是什么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解释:第一百四十二条【生产、销售劣药罪定义、量刑】第一百四十二条 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条所称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劣药的药品。二、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司法解释[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 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年5月15日起施行]:第二条 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生产、销售伪劣的防治、防护产品、物资,或者生产、销售用于防治传染病的假药、劣药,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或者生产、销售劣药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三、生产销售劣药罪的认定在认定这类案件性质时,要注意区分生产、销售劣药罪与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界限,关键在于两点:一是犯罪对象不同,一为假药,一为劣药;二是犯罪形态不同,生产、销售劣药罪是实害犯,生产、销售假药罪是危险犯。总之,根据上文的描述,在日常生活中,公民切不可因为一时贪图便宜而去销售生产劣药,如果因销售生产劣药而产生了法律后果,如果造成的危害结果轻微,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但如果造成了严重后果,行为人就要承担刑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很多情况下,劳动者的收入都是要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主要包括
      很多情况下,劳动者的收入都是要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主要包括工资收入、奖金等等。那么在劳动者与单位约定竞业限制后获得的补偿金,是否也需要缴纳......


·公告送达判决书的生效时间是什么?
      公告送达判决书的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一、公告送达判决书的生效时间公告送达判决书的生效时间为公告发出之日起的六十天后。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一审的审理期限是多久?
      刑事诉讼法一审的审理期限是多久?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


·法院对介绍贿赂罪既遂的裁量标准是什么?
      法院对介绍贿赂罪既遂的裁量标准是什么?法院对介绍贿赂罪既遂的裁量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二条【介绍贿赂罪】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


·土地征收文件和房屋征收文件是一样的吗?
      土地征收文件和房屋征收文件是一样的吗?土地征收文件和房屋征收文件是不一样的。土地征收是先发布土地征收决定公告,发布明确的补偿安置方案,房屋的拆......


·徐州征地补偿协议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徐州征地补偿协议一般包括哪些内容徐州征地补偿协议一般包括哪些内容?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甲方因建设需要,须拆除乙方使用的房屋,根据城市房屋......


·民法总则137条的具体内容是怎样的
      民法总则137条的具体内容是怎样的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民法典》188条的具体内容是怎样的?第一百......


·一方到法院起诉离婚怎么办理
      其实在很多时候都是因为夫妻无法就离婚协商一致,所以才不能通过协议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的,这种情况下其中一方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那通常一方......


·惠水征地补偿标准是根据哪些因素确定的
      惠水征地补偿标准是根据哪些因素确定的一、惠水征地补偿标准是根据哪些因素确定的?征地补偿标准是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


·民事诉讼怎么收费?相关标准有哪些
      民事诉讼怎么收费?相关标准有哪些一、民事诉讼费收费标准(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


·证据不足不起诉能国家赔偿吗
      相比较于普通的民事赔偿等,国家赔偿的法律效力更加高级,并且受理的期限也会更长,过程也会比较复杂,很多情况下都是需要证据充足的情况下才可以申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