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商标到期不续展的后果是什么

商标到期不续展的后果是什么商标注册的有效期一般为10年,需要在到期前一年进行申请,商标到期不续展将会对企业造成了不可弥补的损失。因为商标注册成功后,其有效期一般是十年,过期后如果不做续展的话,将不受法律保护。不良后果如下:1.注册商标所代表的无形资产将归零;2.多年推广、宣传此商标获得的品牌影响力将被别人轻易的拿走,不再属于您;3.商标若被他人再次注册,就不能再继续使用了;若无他人注册,此商标也不能再作为注册商标来使用,需要对商标重新注册。二、商标到期续展的相关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还有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申请的,期满后商标局将予以注销。商标局对商标续展注册申请审查后,核发商标续展证明,不再另发商标注册证,原商标注册证与商标续展证明一起使用。三、续展的重要性1.商标续展让品牌增值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这种无形资产在一定情况下可能比有形资产具有更大、更核心的竞争力,一件商标能连续使用10年,期间企业广泛的宣传推广,必然是积累到一定得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商标续展恰好能让这种商誉得以延续下来。现在成功注册一件商标很不容易,所以,很多人选择购买已经注册的商标,注册年头越长越值钱。注册商标续展之后,即使将来不再使用,也许还能卖个好价钱。2.商标续展申请有助于申请著名及驰名商标商标注册的越早,使用的年头越长,通过续展让注册商标继续有效,越容易成为著名商标或驰名商标。如果要避免因为商标过期没有续展带来的影响,可在注册商标后有效期满前的12个月内,进行申请续展注册。如果在这个期间没能提出申请的话,事实上还有6个月的宽展期可以提出申请,超时则商标局会予以注销。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如何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如何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


·购买二手房要注意哪些产权问题?
      购买二手房要注意哪些产权问题?1、产权交易是否受限制二手房想要上市交易的话,就需要符合上市交易的条件,购房者在购买二手房时可以看看该房屋是否存......


·醉驾已经存在案底的
      醉驾已经存在案底的,能做的只能是遵守交通法规,不要再犯,无法撤销。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


·哪些属于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哪些属于侵犯专利权的行为1、未经许可制造专利产品的行为;2、故意使用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3、销售、许诺销售未经许可的专利产品的行为;4、使......


·合同履约保证金比例是多少
      合同履约保证金比例是多少合同履约保证金比例是多少由于相关法规及办法对履约保证金的收取与管理没有规定,具体操作时没有统一标准,各地的操作方法都不......


·交通事故处理扣车多久道交法第72条第二款:交通警
      交通事故处理扣车多久道交法第72条第二款: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


·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什么内容
      一、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什么内容《刑事诉讼法》可以告诉我们答案。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


·交通噪声排放标准是什么?
      交通噪声排放标准是什么?在我国,噪声的污染源有很多,我们经常发现,住在交通要道的周围的居民就会发现交通噪声污染是非常严重的,影响了居民的正......


·认定标准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认定标准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


·检察院公诉后一般涉黄案件多久定罪
      检察院公诉后一般涉黄案件多久定罪?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


·企业融资风险主要有哪些
      企业融资风险主要有哪些?融资是企业集齐资金的一种方式,但由于企业制度问题、评估不准确,以及国家和银行政策的影响都会使得企业融资遇到各种风险......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