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高空抛物没有伤人怎么处罚?

高空抛物没有伤人怎么处罚?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高空抛物没有造成人员受伤的,但如果有社会危害性的,可以按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责任。但如果高空抛物没有伤人,情节较轻的话,可以按照违反治安管理进行处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二、高空坠物的归责原则是怎样的?1、被砸者只要证明其路过该处且被该楼上坠物砸伤,就完成了他的举证。剩下的就是盖楼业主举证自己未抛物。未能举证或者确系无法找到实际抛物者的,该楼道全体业主共同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对被砸者负责,由于被砸者不可能提供证据证明某一业主抛物,要求被砸者举证不现实,故而适用于举证倒置。2、如果房屋是出租的,那么房东和租赁者共同赔偿。租赁者是实际居住房屋,对房屋安全性附有直接责任,其可预见预防而没有对老化玻璃进行处理或及时通知房东处理。而房东作为房屋的所有人,则需要承担相应的监管义务,未能尽到义务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员应当承担赔偿义务。因此,高空坠物的归责原则是适用于法律中举证倒置原则,即受害人只需要证明自己被高空中的坠落物体砸伤,剩余的举证责任则由居住的业主证明。综合上面所说的,高空抛物这种行为是很容易导致他人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即使他人没有受到伤害,那么也需要承担法律的责任,轻者按行政拘留来进行处分,但如果情形是严重的还可以按刑事的条款来进行处罚,所以,这就要看具体的情况是怎么样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关于恶意商标抢注的应对办法是什么?
      关于恶意商标抢注的应对办法是什么一、关于恶意商标抢注的应对办法是什么?1、在被抢注商标初审公告时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三条......


·打架后果在我国相关法律中是如何规定的?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打架都确实是比较常见的,如果打架都造成人身方面的伤亡或者是财产方面的伤害的话,那么是需要进行民事方面赔偿,除了民事赔偿......


·工程预付款担保可采用哪些形式 ?
      工程预付款担保可采用哪些形式?一、工程预付款担保可采用哪些形式1、银行保函预付款担保的主要形式即银行保函。预付款担保的担保金额通常与发包人......


·《专利法》规定不授予专利的项目?
      《专利法》规定不授予专利的项目有哪些一、不得授予专利的情形包括几种我国《专利法》第五条和第二十五条规定了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包括以下8种:......


·诽谤罪是指因他人散播不实谣言,损害特定自然人或者法人的人格的
      诽谤罪是指因他人散播不实谣言,损害特定自然人或者法人的人格的行为,其目的是使其名誉受损,信誉度下降。这是现实生活中普遍存在的打击他人的方法。......


·离婚协议中约定的离婚补偿抵押贷款的条款有效吗?
      离婚协议中约定的离婚补偿抵押贷款的条款有效吗?离婚协议中关于离婚补偿抵押贷款等的规定是有效的,夫妻离婚的时候签订离婚协议书是需要小心谨慎的,......


·口腔科医生劳动合同书怎么写?
      口腔科医生劳动合同书怎么写?一、口腔科医生劳动合同书怎么写?口腔医生聘用合同聘用单位:(以下简称甲方):联系电话:受聘人:(以下简称乙......


·民法总则中第二监护人是什么意思
      民法总则中第二监护人是什么意思?第二监护人的意思就是除父母以外的其他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


·在我国对于非吸量刑的标准是什么
      一、在我国对于非吸量刑的标准是什么单位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自然人犯罪的......


·民间借贷诉讼证据包括哪些
      民间借贷诉讼证据包括哪些一、民间借贷诉讼证据有哪些依照我国法律的规定,我国适用的举证规则是“谁主张,谁举证”。当事人不能就自己的主张提供充......


·私募基金注册停止的原因有哪些
      私募基金注册停止的原因有哪些私募基金注册停止的原因:一、私募快速增长进入“冷静期”1、2016年1月13日,有私募机构收到国家工商总局预审驳回......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