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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作品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保护期限为几年?

个人作品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保护期限为几年?
  
  一、 个人作品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保护期限为几年?
  
  个人作品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保护期限规定如下:
  
  1.作者为公民的期限
  
  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2.作者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期限
  
  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3.特殊作品的期限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及摄影作品,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以其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品首次发表后50年。这里的作者“身份不明”,多指作品因以假名、笔名、化名或者未署名发表,难以确定作者确定身份的情况。如在50年内确定了作者,则其著作权的保护期按所述之规定。
  
  二、侵害著作权保护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
  
  (1)停止侵害;
  
  (2)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
  
  (3)赔偿损失。
  
  在司法实践中可参考以下因素酌情处理:受害人所受损失后果是否严重;侵害行为致作品价值降低程度;侵害出于牟利或其他不当目的;侵害人主观过错状态;侵害行为情节恶劣程度;侵害人获利多少;侵害行为的社会影响;双方当事人的经济状况;
  
  行政责任:
  
  (1)警告;
  
  (2)责令停止制作和发行侵权复制品;
  
  (3)没收非法所得;
  
  (4)没收侵权复制品及制作设备;
  
  (5)罚款;
  
  刑事责任:
  
  《刑法》第217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3)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4)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对于个人作品的著作权登记和申请情况,可以依据上述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合法的办理,另外对于著作权中涉及到的财产权保护期限,也是属于著作权保护期限的一种方式,具体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的著作权认定情况来进行办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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