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法律规定盗窃罪的起刑点是什么?

一、法律规定盗窃罪的起刑点是什么?法律规定盗窃罪的起刑点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盗窃罪与他罪和违法行为的界限1、盗窃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价值数额不大,但是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依照本法第124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盗窃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同时构成盗窃罪和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的,择一重罪处罚。2、盗窃使用中的电力设备,同时构成盗窃罪和破坏电力设备罪的,择一重罪处罚。3、为盗窃其他财物,盗窃机动车辆当犯罪工具使用的,被盗机动车辆的价值计入盗窃数额;为实施其他犯罪盗窃机动车辆的,以盗窃罪和所实施的其他犯罪实行数罪并罚。为实施其他犯罪,偷开机动车辆当犯罪工具使用后,将偷开的机动车辆送回原处或者停放到原处附近,车辆未丢失的,按照其所实施的犯罪从重处罚。4、为练习开车、游乐等目的,多次偷开机动车辆,并将机动车辆丢失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在偷开机动车辆过程中发生交通肇事构成犯罪,又构成其他罪的,应当以交通肇事罪和其他罪实行数罪并罚;偷开机动车辆造成车辆损坏的,按照本法第275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偶尔偷开机动车辆,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认为是犯罪。5、实施盗窃犯罪,造成公私财物损毁的,以盗窃罪从重处罚:又构成其他犯罪的,择一重罪从重处罚;盗窃公私财物未构成盗窃罪,但因采用破坏性手段造成公私财物损毁数额较大的,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处罚。盗窃后,为掩盖盗窃罪行或者报复等,故意破坏公私财物构成犯罪的,应当以盗窃罪和构成的其他罪实行数罪并罚。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盗窃罪的具体适用情况,应当严格基于犯罪嫌疑人的实际犯罪事实后果来进行合法的处理,特别是法律上也明确规定了三种不同情节的量刑处理情况,司法机关应当严格基于调查取证的结果来进行合法的判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防水工程质量问题检查流程是怎样的
      防水工程质量问题检查流程是怎样的?如果一个建筑工程想要验收达标,就必须把防水工程的质量验收过关。如果防水工程的质量验收了就代表该建筑工程已经......


·醉驾是指当事人饮酒之后开车,在经酒精测试之后血液中的酒精含量
      醉驾是指当事人饮酒之后开车,在经酒精测试之后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情形。醉驾在我国是一种犯罪行为,当事人会被判处六个月以......


·喝酒后,人们的血液中会含有较高浓度的酒精,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
      喝酒后,人们的血液中会含有较高浓度的酒精,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浓度也是交通管理部门的执法人员判断其是否酒驾的依据之一,不同的酒精浓度的处罚是不......


·司法鉴定牙齿赔偿金额标准是什么?
      一、司法鉴定牙齿赔偿金额牙齿受伤,保险公司一般仅按照普通补牙的标准计算,也即500元一颗左右,但实际治疗中,特别是需要种牙的情况下,500元一颗根......


·成都多大算童工,雇佣童工会怎样?
      成都多大算童工?在成都,但凡未满十六周岁的被雇佣的少年儿童都算童工。并且不独是成都,在我国的全国范围内,雇佣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也都是童工......


·福建省物价局行政处罚事项目录有哪些
      福建省物价局行政处罚事项目录有哪些?当事人在违反一般法律法规的时候是会受到行政处罚的相关处罚的,但是我们作为行政处罚的相对人的时候也要明白......


·在日益先进的现代
      在日益先进的现代,婚姻问题频繁发生,那么如果女方起诉离婚六个月能自动离婚吗?其实如果女方起诉离婚六个月是不能自动的离婚的。起诉后去,经法院审理......


·量刑的故意伤害罪标准是什么?
      日常生活中,人们之间有时候会因为矛盾摩擦而大打出手,这类打架斗殴事件一旦情节严重,就属于故意伤害。故意伤害罪属于刑事案件,检察院提请公诉后,......


·年劳动合同法试用期都有哪些规定?
      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约定试用期前应了解“什么样的劳动岗位需要约定试用期,约定多长的试用期,以什么作为参照设定试用期.”。2017年劳动合同法试用期规......


·价格欺诈行为的具体表现是什么?
      价格欺诈行为的具体表现是什么1、虚假标价。即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


·开车故意伤害轻伤一级怎么判
      开车故意伤害轻伤一级怎么判?构成故意伤害罪轻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