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错过了开庭时间怎么办?

错过了开庭时间怎么办?1、如果是被告,就缺席判决了。如果是原告,视为放弃诉讼请求。和当事人搞好关系,取得他的辩解。否则后果大致有:赔偿损失;律协给处分错过庭时间是律师最不能犯的错误之一。2、首先,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3、其次,该问题中,律师的行为属于失误,当事人有权到当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或者律师协会反应相关问题。4、根据《律师法》第五十四条 规定,律师违法执业或者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律师事务所赔偿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的律师追偿。原告开庭未到的,按撤诉处理。等拿到人民法院撤诉裁定以后,可以再递交起诉状重新起诉会的。有时会产生这样的情况,因为一个律师可能代理多个案子,并不在同一个法院同一个法官手中,甚至不在一个省内,而一般都是每个案子的主审法官根据自己的时间排开庭时间,所以律师两个案子开庭时间冲突这种事情时有发生。5、代理律师可以联系法官协调其中一个案子延一下开庭时间,一般法官也会理解,会跟另一方当事人联系,如果可以的话另定开庭时间。当然,也有一些案子,协调不成,如果实在协调不成的话,律师会征得委托人的同意,由律所指派其他律师出庭。6、有部分律师由于案件过多,没有梳理好开庭的日期,导致错过了开庭时间。对于一名律师来说,最可怕的错误就是不去开庭,一方面法官对你印象不好;另一方面,无法和客户交代,面临被客户投诉的可能,客户也就不再信任你,有案子也不找你。一般情况下在民事诉讼中,律师忘记开庭,如果是代理原告而不到庭,没有任何正当理由,法院会按撤诉处理。7、代理被告不到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缺席就意味着你无法针对原告的请求和理由当庭进行有力的反驳,造成判决结果可能会对你不利。所以说律师对此必须谨慎对待,如果确实案件过多,管理力度不足,就应该多请个助理帮忙,或者一款手机软件提醒开庭,目前国内许多软件开发商都有专门为律师服务的手机软件,比如“才牛律师”这些专门提醒律师开庭,管理律师案件,配备律师常用工具的软件都挺实用。二、律师故意错过开庭时间的法律规定内容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八条,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给予停止执业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处罚:(一)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接受委托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二)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不按时出庭参加诉讼或者仲裁的;(三)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的;(四)泄露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不会是故意的,因为律师事务所和律师需要赔偿当事人可以要求律师事务所和律师退费并赔偿损失。开庭时间是指法院通过传票的方式告知双方当事人具体开庭的时间和开庭的地点,对于双方当事人来说,必须要谨记开庭时间,按时参加庭审活动,这样才能够维护好自身的权益,如果错过开庭时间将缺席审理或撤回诉讼。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继承房产用不用交土地出让金?
      继承房产用不用交土地出让金?一、继承房产用不用交土地出让金?继承房产并不一定需要交土地出让金,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如果有完整产权的......


·一、物业合同到期怎么续签?
      一、物业合同到期怎么续签?成立业主大会,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进行续签合同。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


·国家赔偿职务性标准是什么?
      一、国家赔偿职务性标准标准是什么?国家赔偿职务性标准实际上就是国家赔偿构成要件其中之一的职务行为,而在我国,这一构成要件是指国家只对侵权主......


·如何确定交强险与商业险的赔偿顺序是怎样的
      如何确定交强险与商业险的赔偿顺序是怎样的如果车主同时购买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对于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请先通过交强险进行赔偿处理;超过交强险......


·继承父母的房产过户公证时需要哪些材料?
      1、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学死亡证明、户籍注销卡、死亡注销页)。2、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价值评估单。3、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口、身份证(法定继......


·男性婚前检查的项目有哪些
      不管是男方还是女方,在办理结婚手续之前,进行一下婚前检查其实是很有好处的。那么针对男性而言,一般情况下男性婚前检查的项目有哪些呢?具体内容,......


·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现实生活中,由于大量的人员外出务工,导致家中土地荒废。国家为了不荒废土地,于是制定了有关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法律规定,那么满足怎样的条件可以收回......


·劳动合同履行的一般原则是什么
      劳动合同履行的一般原则是什么劳动合同履行应遵循的原则是:1.亲自履行原则,是由劳动本身的特点决定的;2.实际履行原则,当事人要按照劳动的规定完成义......


·由于婚姻关系的破裂
      由于婚姻关系的破裂,夫妻当中的一方往往会发起起诉离婚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在一些特殊的离婚案件当中,会出现夫妻双方同时起诉离婚的情况,该情况下双......


·持械聚众斗殴法院认可谅解书吗?
      聚众斗殴是一件恶劣的事情,尤其是持械,带着工具打架更容易出事故,有人也可能为此受伤。当警察带着当事人后,持械聚众斗殴法院认可谅解书吗?刑事谅解......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司法表决权的内容包括哪些?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司法表决权的内容包括哪些?在当今这个社会,您都明白的是,公司法中的规定大部分针对的都是公司的一些经营事项等。在我们的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