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交通事故不认罪应该怎么处理?

一、交通事故不认罪应该怎么处理?交通事故不认罪需要根据事实和证据来进行处理,这也就意味着应当严格的按照我国《刑法》当中的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来进行处理,如果构成了交通肇事罪,直接按照有期徒刑来进行判决。没有构成犯罪的就不会定罪量刑。二、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有哪些?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在医药费等具体损失上采取差额赔偿方式,实际支出多少即赔偿多少的原则。对后续治疗费采取定型化赔偿的标准。后续治疗费是指“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尚未恢复需二次所需要的费用”。定型化赔偿不考虑具体受害人个人财产损失的算术差额,而是损害赔偿的社会妥当性和社会公正性出发,为损害确定固定标准的赔偿原则。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如果构成犯罪的话,将会对此定罪量刑,其实对方没有承认该罪名,也是可以按照相应的证据来进行定罪的。没有构成犯罪的仅仅是一种民事方面的纠纷,需要对方对于损失进行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合同法规定公司签约违约金怎么算
      民法典规定公司签约违约金怎么算?(1)合同对违约金有具体约定的按约定,对违约金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没有约定处理。(2)违约金的计算依据是合同总价......


·债转股验资的程序是什么?
      债转股验资的程序是什么?债转股验资是我国法律制度中有关公司的规定,债转股是市场资金的灵活运用,有利于市场资金配置。其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承担一......


·徇私枉法罪和报复陷害罪怎么区别的?
      徇私枉法罪和报复陷害罪怎么区别的?一、徇私枉法罪和报复陷害罪怎么区别的?徇私枉法罪和报复陷害罪二者主要区别是:1、犯罪的客体不同。前者侵......


·怎样签订民间借贷合同 民间借贷中怎样约定利息
      在民间借贷中,为了避免将来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一定要写好民间借贷合同。那么,在民间借贷活动中,借款双方究竟应该怎样签订民间借贷合同呢?作为......


·清算报告用过包含什么内容,怎么写?
      清算报告用过包含什么内容,怎么写?公司在召开会议决定解散之后,或者是人们法院宣告公司破产之后,应该依法陈丽清算组。对公司存续期间的债权债务......


·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判多久
      印象制品是您比较熟悉的,在电子产品发展之前,很多音像制品都是您热衷购买的,但是总有一些不法之徒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为......


·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什么意思
      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什么意思?1、基于同一事实或法律上的原因形成的同种类诉讼标的。如:公交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该车上的乘客数人受伤,受害的乘客要求......


·减刑可以减几次?减刑流程下来要多久?
      一、减刑可以减几次?减刑次数是没有限定的,但法律规定最多可以减一半刑期,实际基本达不到。对于已经判刑送入监狱的,应当认真遵守监狱里的管理规......


·对于虚假诉讼罪在哪立案?
      对于虚假诉讼罪在哪立案?虚假诉讼罪属于公诉案件,一般情况下,由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刑法修正案(九)对虚假诉讼犯罪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即“以捏造......


·一、夫妻双方的离婚协议签字就生效吗?
      一、夫妻双方的离婚协议签字就生效吗不是。离婚协议属于附条件生效的协议,即以“离婚”为生效条件,若离了婚,协议内容有效;若还没有离婚,条件不成就......


·未约定租金支付的时间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怎么处理?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