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借条万的大写是不是有必要的?

借条万的大写是不是有必要的?
  
  一、借条万的大写是不是有必要的?
  
  借条万的大写是有必要的,具体的书写规范如下所述。
  
  借款人__________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出借人__________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元,借款期限_____月,月利率____%,于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归还本息。如不能按时归还,愿承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借款人(签章):
  
  在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最好能附一个身份证号码;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以及支付方式等约定;
  
  5、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6、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7、如数额较大也应注明借款用途,或交付款记录。
  
  二、借条诉讼时效是多久?
  
  个人借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1、注明了偿还日期的借条、欠条(包括过了诉讼时效后出具的欠条),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的次日开始计算。
  
  2、没有注明偿还日期的借条,诉讼时效起算点为债权人第一次主张权利之日的次日。
  
  3、没有注明偿还日期的欠条(包括过了诉讼时效后出具的欠条),一般情况下,诉讼时效起算点为债权人第一次主张权利之日的次日,而不是大部分人认为的欠条出具之日的次日。
  
  借条是非常有讲究的,并不是随意的进行书写的,比如说在借款金额这个方面就要求应当大小写都予以明确。除此之外的话,借款的金额和内容最好是由借款人亲笔进行书写,也需要注明用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劳动合同法违约金约定情形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违约金约定情形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25条明确规定,除了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两种特殊情形外(下面有介绍),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


·破产清算是不是不用还钱
      破产清算是不是不用还钱一、企业清算时,应当先明确企业的性质。申请破产要看是有限责任还是无限责任。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只以其出资额承担......


·管辖权异议上诉后要提供什么证据
      管辖权异议上诉后要提供什么证据一、管辖权异议上诉后要提供什么证据管辖权异议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依法提出该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的主张和......


·建筑工程承包形式有哪些
      建筑工程承包形式有哪些?房地产如今在中国发展的如火如荼,建筑工程承包也大规模出现。工程承包一般包括好几个行业,比如土木、水电、防尘、内装修......


·事实婚姻认定时间是多久
      事实婚姻认定时间是多久事实婚姻认定时间是需要在1994年2月1日以前,从1994年2月1日开始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未到结婚年龄的......


·投标保证金是什么?
      投标保证金是什么意思您知道投标保证金是什么意思吗?在招投标活动中,为了保证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不得撤销投标文件,需要交纳一定的投标保证金。那......


·债权债务纠纷解决途径方法有哪些
      债权债务纠纷解决途径方法有哪些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日益发展,经济交往也越来越频繁,相应的关于债权债务的纠纷也越来越多,债权债务纠纷可以通俗的理......


·被发现电信诈骗最多判几年?
      被发现电信诈骗最多判几年?被发现电信诈骗最多判无期徒刑,电信诈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


·盗窃返还中止犯罪的怎么处罚?
      一、盗窃返还中止犯罪的怎么处罚?盗窃中止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 【犯罪中止】......


·犯罪未遂如何定罪?
      犯罪未遂如何定罪?一、犯罪未遂如何定罪?对于未遂犯的定罪处罚原则问题,应当注意两个方面:1、以既遂犯的处罚为参照,2、从宽处罚,即可以比......


·案件再审案件需要请律师吗
      案件再审案件需要请律师吗再审案件不但要请律师,而且要请专业做再审的律师。以免耽误了案情。申请再审,是审判的最后程序,再审几率本身就不高,基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