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检察院抗诉是什么意思

检察院抗诉是什么意思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检察院抗诉的具体可以分为二审抗诉与再审抗诉,但实际针对的是一审判决或二审判决。那从法律角度分析,究竟检察院抗诉是什么意思呢?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吧。一、检察院抗诉是什么意思人民检察院通过办理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二、检察院提起抗诉的条件有哪些第二审程序抗诉的条件是:1、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2、确有抗诉的必要性。对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为有抗诉必要,依法提出抗诉:1、人民法院采信自行收集的证据,未经庭审质证即作为裁判的根据,导致裁判错误的。2、人民法院不采纳公诉人庭前收集并经庭审质证的有效证据,仅因被告人翻供而判决无罪或改变事实认定,造成错误裁判的。3、人民法院审判活动严重违反法定 诉讼程序,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等行为,影响公正裁判的。4、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错误,量刑虽然未致畸轻畸重, 但社会影响恶劣的。5、因重要事实、法定情节认定错误而导致错误裁判,或者因判决、裁定认定犯罪性质错误,可能对司法实践产生不良效应的。第二审程序抗诉中,有权对人民法院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的,只能是同级地方人民检察院。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
  规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可责成下级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出抗诉。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上级人民检察院决定支持抗诉还是撤回抗诉。下
  级人民检察院对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撤回抗诉的决定有提请复议权,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复议,并将复议结果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检察机关提出抗诉的案件,要按
  照规定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审判监督程序抗诉的条件与第二审程序抗诉的条件基本上相同,但应当比照第二审抗诉程序案件的标准从严掌握。在审判监督程序抗诉中,最高人民检察院、省级人民检察院认为下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可以直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也可以指
  令作出生效判决、裁定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上级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由作出抗诉决定的
  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分、州、市级人民检察院和省级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应当将抗诉书副本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同级人大常委会备案。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经重新审理作出的判决、裁定仍然确有错误时,如果是按照第一审程序审判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按照第二审程序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如果是按照第二审程序审判的,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以上就是对检察院抗诉是什么意思的具体解答,同时还为您提供了检察院提起抗诉所需要满足的条件。其中在五种情况下,法律要求检察院是必须要提起抗诉的。若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股东变更流程是什么?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股东变更流程是什么?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如今,越来越多的老板可以有足够的能力开公司,都会面临的问题就是股东变更流程是什么以及公司股东变更需......


·在我国的沈阳非法集资举报应该如何进行?
      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非法集资是非常普遍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种行为的打击力度还不够,我国在刑法上已经将非法集资行为规定为非法集资罪,有人想要知......


·强拆违建程序违法赔偿额度
      具体额度各地区不同需要咨询赔偿义务机关。如果是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


·盗刷亲人信用卡自首后还判刑吗?
      盗刷亲人信用卡自首后还判刑吗?盗刷亲人信用卡,即使自首也是需要判刑的,盗刷他人信用卡属于盗窃行为。盗窃罪的立案标准在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各省市......


·监外执行的条件包括什么
      办理监外执行的条件包括有:(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至于罪犯所患何种疾病属于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需要由执行机关根据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


·两处以上伤残的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公式是怎么样的?
      一、两处以上伤残的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公式是怎么样的?伤残实际赔偿额=伤残赔偿总额×赔偿责任系数×(最高伤残赔偿指数伤残赔偿附加指数1伤残赔偿......


·我国批捕阶段律师能阅卷吗
      我国批捕阶段律师能阅卷吗侦查阶段律师无权阅卷。审查起诉后律师可以阅卷,现属于侦查阶段,家属可以委托律师会见当事人,和了解案情。依修订......


·百分之百股东有什么责任
      在一家公司中,百分之百持股即一人有限公司股东。一般情况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和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一样,只需在自己的......


·仓储合同生效要件包括哪些
      仓储合同生效要件包括哪些1、保管人须在仓单上签字或者盖章保管人在仓单上签字或者盖章表明保管人对收到存货人交付仓储物的事实进行确认。保管人未签字......


·事实婚姻的特征表现在哪些方面
      事实婚姻的特征表现在哪些方面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事实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


·侦查期间监视居住会停止侦查吗
      侦查期间监视居住会停止侦查吗监事居住时不可以终止侦查的。因为根据规定,监视居住期间,司法机关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法律规定:《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