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起诉变更抚养权书范文是怎样的?

起诉变更抚养权书范文是怎样的?
  
  一、起诉变更抚养权书范文是怎样的?
  
  原告:×××,女,19××年×月×日生,汉族,××市人,住××市××区××路××号××小区×单元×号。
  
  被告:×××,男,19××年×月×日生,汉族,××市,××公司职工,住××市××区××路××号××小区×单元×号。
  
  诉讼请求:
  
  1、判令原被告婚生女儿×××由原告抚养;
  
  2、被告每月支付小孩抚养费2000元。
  
  事实与理由:
  
  20××年6月×日,原、被告因感情不和,经××××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婚生女儿×××由被告抚养。
  
  由于小孩系女性,且被告一直未再婚。随着小孩的生理发育,×××亦感觉到不便与被告共同生活。而被告一直忙于自己事业的发展,无暇顾及小孩的生活与学习不说,甚至有酗酒恶习,每每回到家便对女儿进行打骂,对小孩的健康成长非常不利。
  
  为使小孩有一个健康、稳定的生活环境,特请求变更小孩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小孩2000元生活费。变更抚养权后,原告能够保证被告的正常探望。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年×月×日
  
  二、离婚后一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2)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
  
  在我们国家抚养权在离婚的时候予以确定之后还可以进行变更的。这是需要符合法律当中所规定的条件,也就是对方存在着不适宜抚养孩子的情况,比如说继续跟随对方生活,将会严重损害孩子健康成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债务关系发生时写的欠条到期不还怎么办?
      债务关系发生时写的欠条到期不还怎么办?债务关系发生时写的欠条到期不还的处理办法:1、和解法。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


·为什么交五险一金了还没转正?
      现在员工入职新公司都有一定的试用期,试用期结束后公司会决定是否正式录取。有时候,公司为员工缴纳了五险一金,按说应该是正式录取了。可是有的员工......


·转正一个月被辞退有补偿金的
      转正一个月被辞退有补偿金的,《劳动合同法》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


·二次诉讼离婚的程序怎样进行?
      二次诉讼离婚的程序怎样进行?一、二次诉讼离婚的程序怎样进行?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


·根据法律规定证人可以拒绝作证么?
      根据法律规定证人可以拒绝作证么?根据法律规定证人没有拒绝作证权。(一)对拒不出庭作证的证人采取相应的法律制裁。(二)对证人实行切实有效的司法保护。......


·离婚后男人不付抚养费的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后男人不付抚养费的抚养费怎么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


·合同期满继续履行如何认定劳动关系
      合同期满继续履行如何认定劳动关系日常生活在离不开合同,您都知道,合同都是有合同期限的,在合同期限内,合同内的所有条款都受法律保护。在合同期满......


·公民平时吃野生动物违法吗
      公民平时吃野生动物违法吗?食用禁食用范围内的野生动物是违法行为,但食用野生动物一般是进行行政处罚。为食用或者其他目的非法购买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起诉离婚联系不到被告怎么办
      一、起诉离婚联系不到被告怎么办?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失踪,另一方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解决:(一)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最高人......


·劳动纠纷调解有哪些方式?
      劳动纠纷调解有哪些方式?针对劳动纠纷的解决方式,主要包括了四种,即协商、调解、劳动仲裁以及劳动诉讼。而其中的劳动纠纷调解下面又有一些具体的......


·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
      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当事人的交通违法行为有几种严重情形必须报警,由公安机关处理。这主要是为了打击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防止当事人借交通事故私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