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领证怎么才能婚姻无效?

领证怎么才能婚姻无效?
  
  一、领证怎么才能婚姻无效? ?
  
  1、必须具有法定情形: ?
  
  (1)重婚的; ?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
  
  (3)婚前患有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
  
  (4)未到法定婚龄的。 ?
  
  2、必须由特定的人提出申请: ?
  
  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 ?
  
  (1)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
  
  (2)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
  
  (3)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
  
  (4)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
  
  利害关系人依据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为申请人,婚姻关系当事人双方为被申请人。夫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为被申请人。夫妻双方均已死亡的,不列被申请人。 ?
  
  3、在法定时间内提出: ?
  
  根据规定,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可以在无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提出,也可以在婚姻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死亡后一年内提出。婚姻当事人一方死亡的,由生存一方或者利害关系人依法提出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婚姻当事人双方死亡的,由利害关系人依法提出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 ?
  
  二、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的程序 ?
  
  (1)管辖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案件,由结婚登记机关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
  
  (2)审理与裁判: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3)宣告婚姻无效的法律后果: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判决宣告婚姻无效的,应当收缴双方的结婚证书并将生效的判决书寄送当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 ?
  
  针对于婚姻无效,必须是要满足在民法典之中规定的婚姻无效的情形之中才能够宣告婚姻无效。如果满足民法典之中对于婚姻无效的条件,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进行申请。要求宣告此段婚姻是属于无效婚姻,也可以双方直接进行协商离婚将此段婚姻结束。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转让土地使用权犯罪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转让土地使用权犯罪的表现形式有哪些?在农村人们的法律意识很淡薄,他们常常把自己的土地租出去或者说租赁别人的土地。只是,一旦发生纠纷他们很难......


·合同法中保管义务是附随义务吗
      民法典中保管义务是附随义务吗?保管义务不是附随义务,我国《民法典》中对附随义务内容的规定大体包括了以下几个方面:(1)通知义务通知义务又称告知义......


·劳动合同的形式必须是书面的
      劳动合同的形式必须是书面的劳动合同必须要以书面形式确立来,不能进行口头约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


·社会抚养费到底归谁管交不起的怎么办?
      在日常生活中,会有许多人会疑问社会抚养费到底归谁管交不起的怎么办?其实很多人不需要过分焦虑,因为在我国法律中对社会抚养费的缴纳、用处、程序等......


·汇编作品许可需要获得授权吗?
      汇编作品许可需要获得授权吗?需要获得授权,否则构成了侵权行为。汇编作品是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


·南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内容?
      南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内容?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南京市政府编制了《南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需要获得该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


·离婚双胞胎抚养费怎么判?
      一、离婚双胞胎抚养费怎么判?可以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


·构成不作为犯罪有哪些条件
      构成不作为犯罪有哪些条件不作为,是指行为人消极地不去实施自己有义务实施且能够实施的行为。不作为是人的消极行为,但不是所有的消极行为都属于刑法......


·交通事故罪是不是累犯
      交通肇事罪不会构成累犯。交通肇事罪的犯罪构成主观方面就是过失,是过失犯罪。《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


·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程序有哪些
      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程序有哪些?分项、分部、单位工程是每个工程之中都有的子工程,要想工程的质量得到保证,必须保证各县子工程的质量满足条件,......


·民事案件立案后多久开庭?
      一、民事案件立案后多久开庭?民事案件立案后一个月左右才会开庭,民事案件立案后,开庭时间跟送达和适用程序有密切关系,依据《民事诉讼法》相关关于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