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农村私宅能否买卖?

农村私宅买卖合同原则上是无效的因为我国《土地管理法》对于农村房屋买卖和宅基地出台了严格的管理规定以及政策,原则上对于农村私宅买卖是不承认的,效力待定甚至无效的态度。目前只承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买卖合同有效,但是卖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个人是无效的。我国为什么原则上不承认农村私宅买卖?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我们国家农村的土地所有权是归集体经济组织的,而个人没有享有土地所有权,其宅基地的土地只享有使用权,集体经济组织是可以收回的。我国的房屋土地关系是”地随房走“,”房随地走“,那么如果转让房屋的,势必也要转让土地所有权。但是农村土地所有权个人无权转让,因此农村私宅的买卖也就存在严格限制。二、城镇户口到农村买房的风险有哪些?1、城镇居民购买农村房屋后,其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认定为有效?如果是认定为无效,那么事后就会要求返还房屋,这就无形之中存在风险,产生纠纷后就风险很大。特别是有些农村住宅购买后,一段时间内需要拆迁的,那原所有权人是否依旧承认合同的存在?2、城镇居民购买农村房屋后,不能取得产权证,没有产权证的房屋在发生纠纷时,可能存在房屋归属问题、一房两卖问题等等,风险巨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逮捕后释放刑诉法是什么?
      我国的刑法对于不同的案件均有明确的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释放,那么,逮捕后释放刑诉法是什么?刑诉法对于特殊情况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选择暂时释......


·辞退员工不需要补偿的情形有哪些?
      辞退员工不需要补偿的情形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在劳动者有......


·2023年陕西省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钱?
      陕西省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钱《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一、劳动合同法员工赔偿的规定包括哪些?
      一、劳动合同法员工赔偿的规定包括哪些?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必须等伤者康复后才可以评定的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必须等伤者康复后才可以评定的。交通事故伤残伤残鉴定是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的过程。伤残等级......


·婚后房产的分配规定有哪些?
      夫妻财产中有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婚前财产大多数属于个人财产,婚后大多数是个人财产,如房产。而且房产分配是一个焦点问题,所以,我们在下文就为您......


·吉林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吉林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征地拆迁在日常生活中十分常见,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如果政府需要征用土地,应对被征地人员给予一定的补偿。土地被征收......


·著作权法第十条第十七项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著作权法第十条第十七项规定的内容是什么一、著作权法第十条第十七项规定的内容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十七项规定的内容是应......


·解除劳动合同形式有哪些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可是解除劳动合同形式有哪些呢,又是否可以和患病的职工解除劳......


·集体商标的特征是什么?
      集体商标的特征是什么?一、集体商标的特征是什么(一)集体商标不属于单个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属于由多个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的......


·民事诉讼状受理后多长时间开庭
      民事诉讼状受理后多长时间开庭法院受理后一般在20日内开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