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交通事故撞人协商解决不成可以起诉吗?

一、交通事故撞人协商解决不成可以起诉吗?
  
  
  交通事故撞人协商解决不好的就可以起诉的,对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被公安机关指定预付抢救伤者费用的当事人,以其无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或者责任轻而对预付费用有异议的,持公安机关调解书、调解终结书或者认定该事故不属于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章行为造成的结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起诉时需要准备的证据材料,除了责任认定书、调解书或复议裁定书外,还包括:
  
  1、受害人受到伤害及伤害后果的证明(病情诊断、法医鉴定、伤情等级、有关照片等);
  
  2、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宿费及交通费的证据(医疗费单据、误工天数和误工收入的证明、住宿费单据、车船票等);
  
  3、要求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被扶养人情况证明(含出生日期及其他扶养人情况证明)以及和案件相关的其他证据。
  
  二、交通事故诉讼的时效是多长时间?
  
  1、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3、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4、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5、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6、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综合上面所说的,交通事故发生了之后,那么最好的方式就会由双方来进行协商解决,这样才能更快的保障各自的权益,如果确实协商不下来的话,那么就可以选择走诉讼的程序,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要结合实际情况来,选择最好的方式让自己的利益不受到损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员工拒绝调动不去新岗位仍在原岗出勤,算不算旷工?
      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变更经营地属于社会经济生活中的正常现象,但由于劳动合同履行地发生了变化,是否影响到劳动合同的正常履行,应当考量该变化是......


·一、如何提高孩子的抚养费?
      一、如何提高孩子的抚养费?我国《婚姻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


·父母出资购房离婚要怎么分
      如今很多刚结婚的男女其实多半都是没有钱购买一套房产的,这种情况下,就只有家里父母出资购房了。不过现实中有可能是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也有可能是双......


·刑事诉讼法第二审程序是什么?
      我们知道在生活中遇到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就要及时的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解决,我国的法律在不断的完善人们的法律意识也在不断的增强,因此在生活中遇到的......


·分公司有没有签订施工合同权利
      分公司有没有签订施工合同权利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具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可以签订合同,但是比较特殊的行业,如属建筑类合同,则需要具备相应的特殊资质......


·民事诉讼中就同一标的再次起诉是否构成重复起诉
      民事诉讼中就同一标的再次起诉是否构成重复起诉一、民事诉讼中就同一标的再次起诉是否构成重复起诉?民事诉讼中就同一标的再次起诉已经构成重复起诉......


·一、交警处理醉驾的流程是什么?
      一、交警处理醉驾的流程是什么?夫交警处理醉驾的流程是如下所述:酒驾处罚第一步:抽血。等待验血报告,大约四到五天时间。(根据当天酒醉状态,在血液......


·刑事案件检察院批捕是不是就严重了
      一、刑事案件检察院批捕是不是就严重了?检察院批捕的话性质就比较严重了,说明已经涉嫌构成犯罪。根据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规则的规定,......


·股票质押贷款的贷款条件是什么?
      股票质押贷款的贷款条件是什么?股票质押贷款是指证券公司以自营的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券和上市公司可转换债券作质押,从商业银行获得资金的一种贷款方......


·法院退回补充侦查利弊是什么
      一、法院退回补充侦查利弊是什么法院退回补充侦查的好处在于保证案件的公平公正性,弊端在于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需要重新收集证据。《刑事诉讼......


·一、签订劳动合同是指什么好处?
      一、签订劳动合同是指什么好处?签订劳动合同的好处有:可以减少和防止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帮助劳动者实现劳动权的重要保障,也可以使用人单位合理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