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设立抵押权?
一、如何设立抵押权?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归属或者使用权归属;
(四)担保的范围。
虽然抵押合同的成立需要书面订立,口头约定是不行的,但是,假如抵押人做出了履行口头约定的行为,也可以认定为抵押合同成立,比如:债务到期后,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对抵押权的实现方式达成协议,我们也认为抵押合同成立了。
二、不得抵押的财产
1.土地所有权。(不可流通)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上等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除外。(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可流通)
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可以抵押,但是有如下两种例外情形:(1)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2)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但是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可同时抵押,但在未来仍不能改变土地使用权的性质。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此种情形是为了公共利益而设。但是需要注意,担保法解释第53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其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以外的财产为自身债务设定抵押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抵押有效。”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抵押是处分行为,此种情形是由于处分权之欠缺)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此种情形所有人丧失了处分权)
6.以法定程序确认为违法、违章的建筑物抵押的,抵押无效。
7.当事人以农作物和与其尚未分离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的,土地使用权部分的抵押无效。但农作物抵押有效。
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当事人扒窃750元的电话会被判刑多久
一,当事人扒窃750元的电话会被判刑多久刑法修正案(八)将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修改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
·中标后可以变更合同签订内容吗?
中标后可以变更合同签订内容吗?一、中标后可以变更合同签订内容吗?中标后一般是不可以更改合同的,招标人与中标人已签订了合同,合同已开始履行,......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是怎样的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是怎样的用人单位单方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履行如下程序:(1)制作书面解除劳动......
·花莞高速征地补偿多少钱一亩?
花莞高速征地补偿多少钱一亩?根据政府公布的征地补偿标准,耕地赔偿标准最高,最高为123万/公顷,建设用地赔偿标准是98万/公顷。二、根据《土地管理法......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怎么缴纳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怎么缴纳一、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怎么缴纳如果当事人自己有用人单位的话,用人单位每个月发放工资的时候,会代为缴纳。如果当事人属......
·如何进行医疗责任事故分级?
如何进行医疗责任事故分级?一、医疗责任事故分级标准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1、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
·辞退不给代通知金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辞退不给代通知金的法律依据是什么?1、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适用这一情形要符合以下三个条件:(1)规章制度的内容必须是符合法律、法规的......
·无因管理的效力是什么?
无因管理的效力是什么意思一、无因管理的效力根据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无因管理的管理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付所支付的必要费用。但是,无因管理的效力......
·自书遗嘱落款时间与实际时间不符有效吗?
自书遗嘱落款时间与实际时间不符有效吗?无效,自书遗嘱应当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的全部内容并签名,注明年、月、日。自书遗嘱属于遗嘱中的特殊形式,是......
·一、连续两次醉驾出轻微交通事故判多久?
一、连续两次醉驾出轻微交通事故判多久?醉酒驾驶发生轻微交通事故会追究刑事责任。将被处拘役,并处罚金。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
·商标侵权案件分类主要有哪些
商标侵权案件分类主要有哪些?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该条又可分成四种商标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