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已签劳动合同没交社保被辞退怎么处理?

已签劳动合同没交社保被辞退怎么处理?
  
  一、已签劳动合同没交社保被辞退怎么处理?
  
  已签劳动合同没交社保被辞退需要根据被辞退的原因来进行不同的处理,非法辞退的,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本人工资两倍的经济赔偿金。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7、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劳动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经济补偿金,称为经济赔偿金。
  
  经济补偿金具体的金额,和你实际入职工作的时间有关,具体做法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三、辞职的步骤是什么?
  
  第一步写辞职信
  
  这是必须也是最基本的一步,辞职信和应聘信一样,都应有一定的格式,而一封合格的辞职信一般必须包括以下内容:离职原因、离职期限、工作的交接、向公司表示感谢的礼貌用语。也可以再加上一些个人的意见和建议,推荐合适的接班人等内容,但措辞和语气一定不能过激,以免白纸黑字上留下对不利的“案底”。
  
  第二步和主管详谈
  
  这是离职过程中最重要的一步,离职请求是否能够得到批准和支持,关键还得看这一步。在和主管详谈之前,必须准备好离职的充分理由。如果平时的工作表现还不错,或者是公司的骨干力量,那么在谈话中主管很可能会挽留,而必须用得体的语言去应对,想方设法表明立场,并坚持自己的初衷。切忌不辞而别,那是极其不负责任的行为,会造成非常不良的影响。
  
  第三步交接工作
  
  在和主管谈妥了具体离职意向并征得同意之后,就应该开始着手交接工作。在公司还没找到合适的接替者的时候,你应该一如既往地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站好最后一班岗。而即使在接替你的人来了之后,仍必须将手头的工作交接完毕才能离开公司,以尽到自己的最后一份责任。
  
  第四步人事手续
  
  决定离职之后,会有一系列人事手续要办,一般来说是由原单位开出退工单,并将档案转出。另外还有养老关系和房屋公积金等等也需要一并转移。假如已经找到了新单位,那么只要将原有的劳动关系转到新单位即可,假如是待业或者出国等等,那么就必须咨询有关部门后妥善处理,以免将来需要用到这些关系的时候发生不必要的劳动纠纷。
  
  第五步
  
  按正常途径来,走的时候要开离职证明,有些公司招聘的时候要看离职证明的。
  
  第六步
  
  在辞职前,应当做一个有心人,平日就做好业务知识管理。将每项业务的程序与必要技能,都用文字记录下来,储存在档案或电脑里,这样离职时才可以移转出去。这种做法不但有利于接替者,对你也有好处。任何业务或经验,若不能够加以整理、记录,很难转化成个人财富。这种积累是可以重复使用的,更是在公司内持续升迁,或取得外界机会的必备条件。
  
  当代社会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一项法定义务。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需要对此进行一定的赔偿,如果已经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没有缴纳社保,也是属于一种非法的行为,此时对劳动者进行辞退,依然需要进行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老房没有土地使用证应该怎么办?
      现在经济发展迅速,物价上涨,房价也随之上涨,买房子的同时不仅需要办理房产证,还需要办理土地证,但是有很多老房子是没有土地证的,如果遇到这种情......


·商标无效宣告裁定由谁作出?
      商标无效宣告裁定由谁作出?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


·一、厦门工伤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厦门工伤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厦门工伤赔偿标准规定职员受了工伤之后可以获得医疗费、误工费以及护理费作为赔偿,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


·没向法院申请做司法鉴定有效吗
      是有效的。进行司法鉴定的原因:一、是当事人为获取效力较高的证据。鉴定结论作为证据形式的一种,其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形式的证据。因此,为了收集证......


·三方协议解约函范本是怎样的
      三方协议解约函范本是怎样的?一、三方协议解约函范本是怎样的解约函本单位与?????????学校?????????专业?????????签订的三方协议,由于??????......


·离家出走算遗弃罪吗,怎样才算遗弃罪?
      众所周知,遗弃主要是指的是本该承担抚养义务的抚养人遗弃被抚养人的行为,因为本该履行义务而没有履行,情节严重的便构成遗弃罪。一般这种遗弃行为会......


·商标可以抢注吗,是否合法?
      商标可以抢注吗,是否合法?商标抢注行为的含义及原因透视“商标抢注”一词的含义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在第一阶段,商标抢注的对象基本上限于未注册商标......


·劳动合同法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是什么?劳动关系,系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一种相对稳定的社会关系。而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与雇......


·一、没有遗嘱房产怎么办理?
      一、没有遗嘱房产怎么办理?没有遗嘱的房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人的顺序继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


·出租房屋到期房客不退房怎么办
      出租房屋到期房客不退房怎么办1、出租方拟将房屋卖给第三人,说好等租赁期满后就交房,在租赁期满后因原承租人拒不腾房,导致房东不能按照房屋买卖合同......


·征地补偿标准怎么算人口?
      征地补偿标准怎么算人口?现代这个社会,政府为了社会全体的共同利益进行征收土地是一件十分常见的事情,在这个问题上,人们最关注的就是征收土地发放......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