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噪音污染的侵权责任如何界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确定1 、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区域。乡村生活区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2 、标准值 城市5类环境噪声标准值如下: 类别 昼间 夜间 0类 50分贝 40分贝 1类 55分贝 45分贝 2类 60分贝 55分贝 3类 65分贝 55分贝 4类 70分贝 55分贝3 、各类标准的适用区域 (1)0类标准适用于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位于城郊和乡村的这一类区域分别按严于0类标准5分贝执行。 (2)1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乡村居住环境可参照执行该类标准。 (3)2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 (4)3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 (5)4类标准适用于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的背景噪声(指不通过列车时的噪声水平)限值也执行该类标准。4 、夜间突发噪声 夜间突发的噪声,其最大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分贝。在工业生产中因使用固定的设备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工业企业,必须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拥有的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的种类、数量以及在正常作业条件下所发出的噪声值和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设施情况,并提供防治环境噪声的技术资料。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的种类、数量、噪声值和防治设施有重大改变的,必须及时申报,并采取应有的防治措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工业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针对于噪声污染,一般来说,只要是发声者违反了国家所规定的声音标准值,那么就对他人进行了侵权。受噪音污染的相关人士可以直接向法院进行起诉,要求对方停止进行侵权,并且还可以对自己的损失进行一定的要求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杭州余杭司法鉴定费用是怎样的
      杭州余杭司法鉴定费用是怎样的一、杭州余杭司法鉴定费用是怎样的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全国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统一,因此,我国的相关法规也规定了......


·股权收购方式有哪几种
      股权收购方式有哪几种一、股权收购方式有哪几种1、强制收购:即收购者在持有目标公司股权达到一定比例后,迫于法律中规定的强制性义务,而向目标公司......


·被胁迫怎样撤销婚姻登记
      被胁迫怎样撤销婚姻登记根据《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


·犯罪预备的特征表现是什么
      犯罪预备的特征表现是什么1、犯罪预备形态的客观特征。犯罪预备形态的客观特征包括两个方面:(1)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即为犯罪的实行和......


·如果工伤认定未成功可以按医保来吗?
      如果工伤认定未成功可以按医保来吗?如果工伤认定结果是不予认定为工伤,在没有第三方责任方的情况下是可以使用医疗保险进行报销的。依据《社会......


·报工伤有时间限制吗?
      报工伤有时间限制吗《工伤保险条例》的法律法规根据不同的申请主体,对申请时限也作了不同的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


·法院一般都如何强制执行抚养费?
      法院一般都如何强制执行抚养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章的规定,我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几种: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


·农村拆迁安置方案年包括几种?
      农村拆迁安置方案年包括几种?一、农村拆迁安置方案都包括哪几种?《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八)住房拆迁要进行合理......


·发生醉酒驾驶驾照吊销几年
      醉酒驾驶驾照吊销几年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吊......


·当夫妻之间因为性格不合而导致感情破裂时
      当夫妻之间因为性格不合而导致感情破裂时,只能离婚收场,这其中又牵涉了很多问题,比如离婚协议、离婚诉讼、财产分割等,如果不了解相关法律就很难处......


·1亿投资公司注册资本需要立即缴纳吗?
      1亿投资公司注册资本需要立即缴纳吗?不需要,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是工商登记制度的一项改革措施。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需要取得前置许可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