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校车停运损失怎么赔偿 ?

校车停运损失怎么赔偿
  
  ?一、校车停运损失怎么赔偿
  
  车辆停运损失费,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发生车辆的损害,如果受害人是以被损车辆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则在被损车辆修复期间,受害人因无法进行正常的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或日停运损失,由相关事故责任人对该损失进行的赔偿。
  
  交通事故受害人所遭受的间接损失,即车辆停运损失,也有权利要求事故责任人予以赔偿。根据直接财产损失赔偿的规定,这一赔偿也应当以车辆停运期间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其计算方法与直接财产损失的计算方法相同。
  
  二、财产损害有哪些赔偿方式
  
  财产损失赔偿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2、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花卉等。
  
  3、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
  
  4、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折价时应计算出原物的价值,原物的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价值等因素进行折价赔偿。
  
  5、牲畜受伤但没有失去使用价值的,应就地治疗为主;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经有关部门评估鉴定,折价赔偿。
  
  6、实物赔偿。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用种类、质量相同或相近的实物进行赔偿。
  
  三、停运损失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
  
  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离退休人员工伤认定办法是什么?
      离退休人员工伤认定办法是什么?1、单位已为离退休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在受聘期间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可按工伤处理。根据......


·敲诈勒索罪以多少金额为立案标准?
      敲诈勒索罪以多少金额为立案标准?敲诈勒索罪以二千元为最低立案标准,根据《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敲诈勒索公私财......


·微信是当前非常火爆的聊天社交软件,拥有非常多的功能,通过微信
      微信是当前非常火爆的聊天社交软件,拥有非常多的功能,通过微信我们能够在生活中和工作上和他人取得联系,能够拉近人与人之间的距离,不过当前也有许......


·面部毁容的标准司法鉴定是什么?
      生活中我们经常听到关于毁容的事件,如美容院滥用药物导致毁容,或者女明星被烧伤致毁容,或者殴打致毁容,这些情况经鉴定后涉事人员都要进行赔偿。那......


·深圳非婚生子女不罚款的条件是什么?
      深圳非婚生子女不罚款的条件是什么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对于未依法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胎且自生育之日起六十日内未补办结婚登记手......


·山东省交强险无责任赔偿标准是什么?
      山东省交强险无责任赔偿标准是什么山东省交强险赔偿标准:1、医疗费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必须支......


·城市道路逆向行驶扣几分 一、车辆在城市道路逆向行驶扣几分?
      城市道路逆向行驶扣几分一、车辆在城市道路逆向行驶扣几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逆向行驶的罚款20元以上至200元,并......


·不履行交通事故调解书如何处理
      在经过公安交警部门的调解,如果当事人达成一致的话,那么此时需要签订书面的交通事故调解书,以调解的形式要对事故进行结案。但要是在调解书上面签字......


·结果加重犯的处罚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一、结果加重犯的处罚需要具备哪些条件?结果加重犯的处罚需要具备的条件有:1、犯罪人必须实施了基本犯罪行为,这是构成结果加重犯的前提条件。......


·民间借条都包括哪些条款?
      民间借条都包括哪些条款?一、借条包括哪些条款和内容?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


·借款合同中贷款人的权利、义务
      《合同法》规定,借款合同中贷款人享有下列权利:一、《合同法》第二百零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和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