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需要注意什么?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需要注意什么?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司法工作人员。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表现为应当预见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已经预见因过于自信造成在押人员脱逃的主观心态。本罪侵害的客体为国家司法机关对在押人员的正常管理和工作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罚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一)司法工作人员
  
  根据刑法第九十四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是指由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因此,监狱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以及执行监狱或者看守所看守任务的武警人员也属于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批复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司法解释,对于未被公安机关正式录用,受委托履行监管职责的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在押人员在逃,造成严重后果的;受委派担任了监管职责的狱医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的也可构成本罪的犯罪主体;对于工人等非监管机关在编监管人员,在被监管机关受委托履行监管职责的过程中,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的也可构成本罪的主体。
  
  (二)严重不负责任
  
  所谓严重不负责任是指司法工作人员不履行和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如没有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必要的措施,擅自离开监管或者看守岗位;发现在押人员有脱逃嫌疑时没有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在押人员脱逃后不及时进行追捕等等。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方式,一般表现为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行为。
  
  (三)在押人员
  
  根据刑法第四百条规定,本罪的在押人员包括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因此不包括劳动教养、行政拘留或者司法拘留人员。在押既包括在羁押场所,也包括在押解的途中。
  
  (四)不构成本罪及可免除处罚的特殊情形
  
  根据刑法第四百条规定,本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在押人员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因此脱逃人员不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有关责任人员有可能涉嫌其他犯罪,但不能以本罪论处。司法工作人员没有严重不负责任,或者虽然严重不负责任但与在押人员脱逃没有刑法意义上因果关系的,也不能以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论处。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在押人员脱逃,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也不以本罪论处。对在押人员脱逃负有次要责任,在押人员脱逃后没有重新犯罪行为,并积极协助将脱逃人员抓获的,在司法实践中一般可以免除刑事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拖欠抚养费能要利息吗?
      一、拖欠抚养费能要利息吗请求支付拖欠抚养费的利息,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与法无据,因此请求支付拖欠利息的要求,难以得到法院的支持。抚......


·交通肇事中的逃逸行为包括哪些
      交通肇事中的逃逸行为包括哪些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


·一、劳动合同的解除限制条件?
      一、劳动合同的解除限制条件有哪些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


·商标权转让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商标权转让合同范本是怎样的商标的市场价值有时候是需要商家通过一些营销方式逐步才能够在市场当中被消费者所认可的,当然最关键的是这些物品能够得......


·羁押然后请了律师判缓刑的几率大吗
      羁押然后请了律师判缓刑的几率大吗一、羁押然后请了律师判缓刑的几率大吗?羁押然后请了律师也不一定能判缓刑,判缓刑是需要满足法定条件的。根据......


·监护人指定顺序怎样规定的
      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时,可以将《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关于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或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


·发别人照片算不算侵犯肖像权,会不会赔偿损失?
      我们都知道在我们生活中随时随地都可以在网上见到明星和一些有钱有势这些人的照片来做宣传,但这些照片肯定是都经过本人同意才放上网的,然而有一些人......


·挪用资金罪的构成有什么要件
      挪用资金罪的构成有什么要件(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对象则是本单位的资金。(二)客观要件。本罪在......


·个人可以收购一家公司吗
      可以。企业通过一定的程序和手段取得某一企业的部分或全部所有权的投资行为。购买者一般可通过现金或股票完成收购,取得被收购企业的实际控制权。通过......


·信用卡逾期的法律规定有什么?
      信用卡逾期的法律规定有什么?一、信用卡逾期的法律规定有什么?1、《刑法》第19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


·网络诈骗200元可以立案吗
      网络诈骗200元可以立案吗网络诈骗200元可以立案一次性诈骗200不构成《刑法》立案标准。网络诈骗的立案标准与普通诈骗罪一致,1、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