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无效婚姻子女非亲生的由谁来进行抚养?

无效婚姻子女非亲生的由谁来进行抚养?无效婚姻的子女非亲生由谁来进行抚养就要看双方是如何协商的,同时也要确定非亲生子女是否与双方成立了抚养的关系,只要得到法律的认可,那么就需要由双方任何一方来进行抚养,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二、如何处理婚姻无效期间的财产?无效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具体来说,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双方当事人同居期间各自的收入,认定为个人财产。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按照个人财产对待。无效婚姻被解除时,当事人一方个人的财产归个人所有。2、同居期间当事人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照按份共有处理。婚姻被确认为无效后,双方当事人都有权请求从共有财产中分割出属于自己的份额。处理此类财产的时候要坚持保护无过错方的原则。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这里所称的合法婚姻当事人即合法婚姻中的无过错方,在处理重婚财产时,不能处理属于合法婚姻中无过错方的财产。然而在实践中,这些财产往往无法分清,处理时应本着保护无过错方的原则处理。另外,有些重婚的一方当事人系受骗的,无过错,在宣布该重婚无效时,在财产上也应予以适当的保护。3、对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债权按照按份共有处理,债务由双方协议偿还,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双方对债务互负连带责任。综合上面所说的,无效婚姻虽说自始无效,但对于双方了孩子和财产是可以按婚姻法的条款来进行处理,如果孩子是属于双方非亲生的,但只要形成抚养的关系,那么也需要由一方来进行抚养,而对于另一方需要承担抚养费用,如果有异议的是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离婚财产分配问题
      离婚财产分配问题一、离婚财产分配问题如何处理1、夫妻离婚时,所要分的,所能分的只有夫妻共同财产其中:共同财产有两种情况:(1)当夫妻之间......


·左转是单行道路口可以掉头吗?
      左转是单行道路口可以掉头吗?一、左转是单行道路口可以掉头吗禁止左转不可以掉头。车辆不允许掉头的情况:1、有禁止掉头标识的路口路口已经......


·近亲结婚是否犯法
      一、近亲结婚是否犯法男女之间要是属于近亲结婚的话,那么一般来讲是违法的。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直系血亲指父母与子女,祖父母......


·非法集资最新条例规定有哪些?
      现今很多公司通过集资的形式来筹集资金,维持资金运转。然而有些不法分子利用这一点非法集资,欺骗老百姓的血汗钱。那么非法集资的主要特征和表现方式......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在我国饮酒之后开车是一种违法行为,而如果酒后开车达到醉驾标准,不仅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当事人还会接受行政处罚与刑事处......


·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处理方式
      1、现在我们国家的大部门的人的学历都比以前高了,但是对于法律很多人都还是法盲,生活或者工作中所需要用的法律知识和需要通过法律手段去解决问题的情......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主次怎么赔付?
      随着城市机动车保有量的不断增长,交通事故发生率也越来越高。当交通事故发生后,双方最容易产生纠纷的地方就是在赔偿问题上。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


·武汉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房屋拆迁现象近来普遍发生。为了补偿房屋拆迁户,经常给予拆迁户一定的补偿。为了是法律文件能够适应事实发展,关于房屋拆迁的补偿标准文件也会时有变......


·没有征地批文的土地征收是否属于违法征地
      一、没有征地批文的土地征收,是否属于违法征地?  没有批文,那么土地征收必然是违法的。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没有征地批文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


·司法诉讼算诉讼时效中止吗
      司法诉讼算诉讼时效中止吗一、司法诉讼算诉讼时效中止吗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


·离婚之后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谁偿还
      离婚之后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谁偿还一、离婚之后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谁偿还?离婚之后夫妻共同债务应该夫妻共同偿还。《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