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最新法律制度有分居自动离婚了吗

最新法律制度有分居自动离婚了吗?我国没有自动离婚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条 【婚姻关系解除时间】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军婚的保护】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男方离婚诉权的限制】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综上,国家从来没有规定过婚姻关系可以自动解除,能自动解除婚姻关系的除非是配偶死亡了。至于分居,在分居期间对方还是不同意离婚的话,连续分居时间满两年了,而且是因感情不和分居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构成遗弃罪必须具备四个......


·最新贷款担保申请书范文
      最新贷款担保申请书范文贷款担保申请书一长春市双阳区宏源中小企业担保公司:本人申请流动周转资金万元,期限一年。一、项目名称:项目简介:......


·商标被抢注如何通过诉讼夺回来
      一、商标被抢注如何通过诉讼夺回来?可以通过行政诉讼夺回被抢注的商标。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权利人可以选择以下两个法律途径来主张权利:......


·骑自行车逆向行驶罚款多少?
      骑自行车逆向行驶罚款多少?逆向行驶的,扣3分,罚款200元。逆向行驶很危险,发生事故就全责。二、道路交通法中对逆向行驶的规定?机动车逆向行驶是指以......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


·土地确权的招标流程是怎样的
      土地确权的招标流程是怎样的?土地是重要的物质生产资料,我国土地归国家和集体所有,近年来,政府加大了土地确权的力度,就是为了理清土地使用情况......


·申请监外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说到监外执行,这主要是指在罪犯具体服刑期间的一种制度,其中常见的就是申请保外就医。罪犯要想能够监外执行的,此时必须要满足规定的条件才可以。那......


·二次司法鉴定的内容有哪些
      二次司法鉴定是对一次司法鉴定结果进行重新鉴定,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对于一次司法鉴定过程中提供新的鉴定材料或者对一次司法鉴定不服,可以依法进行申请......


·监护人有权处置被监护人财产吗?
      监护人有权处置被监护人财产吗1、监护人的职责监护人的职责包括人身监护和财产监护两个方面。对未成年人的人身监护,以教养、保护为目的。对被宣告为无......


·公司合并程序的内容是什么?
      很多大型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会不断兼并一些小公司,以壮大实力,扩大市场规模。公司合并的形式有两种,新设合并及吸收合并等。公司合并属于重大事......


·一,劳动合同和编制区别具体?
      一,劳动合同和编制区别具体有哪些方面1、招聘方式不同:合同工是通过人事部门发布招聘信息,通过面试流程后,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建立的是劳动关系;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