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在长春醉驾扣车如何取车?

一、在长春醉驾扣车如何取车?
  
  醉驾扣车取车流程是可以凭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到交警队领取。醉驾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出于刑事案件侦查的需要,会将所驾驶的车辆作为证据予以暂扣,在通过拍照等方式固定证据后,即可将车辆放行,车辆所有人即可到公安机关要求将车辆返还。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28条“对扣留的车辆,当事人接受处理或者提供、补办的相关证明或者手续经核实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及时退还。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实的时间不得超过10日;需要延长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至15日。核实时间自车辆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提供被扣留车辆合法来历证明,补办相应手续,或者接受处理之日起计算。
  
  二、醉驾案件的审理时间是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三、醉驾的刑事处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3、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4、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醉驾取车的事宜要等公安机关的通知,除非机动车有什么特殊情况,不然的话公安机关只是暂时扣留,但对涉嫌醉驾的犯罪嫌疑人来讲,本人的驾驶证会被吊销,服刑结束后也不能考驾证,最低需要等5年以后。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取保候审后还会逮捕吗
      会的。取保候审与拘传、监视居住、逮捕等都属于刑事强制措施。被取保候审后,根据侦查需要可能随时传唤被取保候审人。随传随到,及时报告是被取保候审......


·临港抚养费的规定是什么
      对于有孩子的家庭来说,如果夫妻双方离婚的话,肯定会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争取。当孩子的抚养权被判定会后,孩子的抚养费又成了夫妻双方比较关注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经济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大幅提高,但随着生产的日
      近年来我国经济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大幅提高,但随着生产的日益扩大,很多人注意到了环境污染问题不但影响到了人类的身体健康,还影响到了我国经济......


·交通肇事不赔偿影响判刑吗?
      关于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交......


·一、刮了别人车走了算不算肇事逃逸?
      一、刮了别人车走了算不算肇事逃逸?我们都知道现在车辆越来越多,只要是不小心开车的话,是会容易和车与车之间撞到的,那么刮了别人车走了算不算肇......


·增加抚养费的途径有几种
      夫妻离婚时虽然对子女抚养费数额做出了约定,但日后也有可能因为客观情况发生改变,从而需要增肌抚养费数额。那么实践中,增加抚养费的途径一般有几种......


·起诉离婚一方不到场怎么办?
      在如今社会,离婚是非常常见的,而大多数离婚者几乎都是因为性格不合。现在我国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如果双方达协议就......


·质押权范围是怎样的?质押权的类型分为哪些?
      质押权范围是怎样的?质押权的类型分为哪些?一、质押权的概念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特定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


·更换公司法人代表要什么手续?
      更换公司法人代表要什么手续?不管公司规模如何,都要有一个法人代表,其代表公司开展民事活动。通常来说,法人代表由公司的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担任,如......


·派出所传唤时间是多长
      派出所传唤时间是多长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派出所有对违法犯罪嫌疑人做出传唤的权力,公民在接收到传唤后需及时去派出所,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传唤或......


·询问证人的程序是怎样的
      询问证人的程序是怎样的刑事案件中,有的时候可能需要证人进行作证,而此时相关侦查机关就会对证人进行询问,但此时也是有一套严格的程序要求的。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