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遗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一、遗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遗产的分割是继承开始后多个继承人分配遗产,从而取得各自应继承份额的行为。分割遗产应遵循以下四个原则:(1)遗产分割自由原则。在法律没有明文限制分割的前提下,合法继承人可随时行使遗产分割请求权,任何人不得非法干预,有遗嘱的还需要按照遗嘱的相关条款来进行处理。(2)保留胎儿继承份额原则。该原则要求在遗产分割时,如果有胎儿,则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的遗产份额一般应由其母亲代管。(3)互谅互让、协商分割原则。这一原则是指在相互体谅、谦让,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妥善解决遗产分割问题。(4)有利于生产、生活与不损害遗产使用价值原则。在分割遗产时应当充分考虑遗产的性质和继承人的特点,在尽量不损害遗产的使用价值的基础上实现物尽其用的目标。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二、遗产分割的的方法有哪些?遗产分割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一)实物分割。(二)变价分割。(三)补偿分割。(四)保留共有的分割。遗产不宜实物分割,继承人又都愿意取得遗产,或继承人愿意继续保持遗产共有状况的,则可将其作为共同所有的财产,由各继承人按各自应得的遗产份额,确定该项财产所应享有的权利与应分担的义务。对于遗产分割的具体情况,可以按照上述法律中规定的原则和方法来处理,法律上也明确规定了遗产的分割应当看是否存在遗嘱,存在合法有效的遗嘱的,则必须按照遗嘱中的相关条款来对遗产进行分割处理,没有遗嘱的可以法定继承人分割遗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诽谤罪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明星对自己的名声都是很看重的,在遭受诽谤都是第一时间出来澄清事实。我们平时也被人诽谤,只是我们没有损失利益,所以没有感觉。那么一旦侵害到自身......


·劳动合同附属协议怎么写?
      劳动合同附属协议怎么写?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于年月日订立了《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劳动合同》),......


·债权债务清理协议书的范本
      债权债务清理协议书的范本债务受让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支票在很多公司的交易之间使用是比较广泛的,尤其是在海外或者海
      支票在很多公司的交易之间使用是比较广泛的,尤其是在海外或者海外和国内之间。其中转账支票作为支票中的一个分支,使用也是比较广泛的,尤其是比起普......


·一、医生遇到交通事故有误工费损失吗?
      一、医生遇到交通事故有误工费损失吗?有误工费,只要给当事人造成了人身伤害,确实需要住院治疗的情况下就可以索要误工费。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交强险最低多少钱?
      交强险最低多少钱?一、交强险最低多少钱目前情况交强险最低价:以普通轿车为例,连续三年不出险第四年665元。第一年950元,第二年855元,第三年7......


·庭审中证人证实辨认笔录是伪造的怎么办?
      庭审中证人证实辨认笔录是伪造的怎么办?可以向法院提出复议,要求重新对笔录程序进行认定。辨认是我国司法机关尤其是侦查机关普遍采用的一种查明案情的......


·交通事故一方逃逸的处理流程
      交通事故一方逃逸的处理流程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1、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员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


·恶意透支信用卡立案标准是什么
      恶意透支信用卡立案标准是什么?最高院对恶意透支信用卡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


·在我国夫妻离婚房产怎么过户
      生活当中夫妻如果离婚的话,那么针对房子这样不动产的分割可以选择的方法主要有两种,一种是通过房产评估折价分给另一方,另一种就是将房产切切实实的......


·刑法修正案八特别累犯的规定
      累犯是指一些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后,又重新犯罪的,被称为累犯。那特别累犯是国家规定的几种类型的犯罪分子如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犯罪的这些犯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