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行政诉讼判决结果有哪几种?

行政诉讼判决结果有哪几种?
  
  一、行政诉讼判决结果有哪几种?
  
  1、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2、撤销判决
  
  《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1)主要证据不足的;
  
  (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职权的;
  
  (5)滥用职权的;
  
  (6)明显不当的。
  
  第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的,被告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行政行为。
  
  法院判决重做时,行政机关不得以同一事实理由作出与原行为相同的行为,除非主要事实理由发生变化;法院以违反法定程序为由撤销原行为的。
  
  3、变更判决
  
  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行政处罚明显不当,或者其他行政行为涉及对款额的确定、认定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变更。
  
  人民法院判决变更,不得加重原告的义务或者减损原告的权益。但利害关系人同为原告,且诉讼请求相反的除外。
  
  3、确认判决
  
  《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但不撤销行政行为:
  
  (1)行政行为依法应当撤销,但撤销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2)行政行为程序轻微违法,但对原告权利不产生实际影响的。
  
  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行政行为有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或者没有依据等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原告申请确认行政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无效。
  
  第七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或者无效的,可以同时判决责令被告采取补救措施;给原告造成损失的,依法判决被告承担赔偿责任。
  
  二、行政判决和裁定的区别在哪里
  
  行政判决和裁定是人民法院在审理刑事、民事、行政案件过程中,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对各类案件的审理结果和审理案件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问题作出的结论和决定。在定义上,裁定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或判决执行过程中,就诉讼程序问题或部分实体问题所作出的决定。判决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终结时就实体问题所作出的决定。两者都是裁判的一种.但二者的适用是有严格区别的:
  
  (1)解决问题的性质不同。判决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就实体所作的决定;裁定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或判决执行过程中就诉讼问题或部分实体问题所作的决定。
  
  (2)适用范围不同。刑事判决在于解决确定被告人是否犯罪,犯何种罪应否处罚、如何处罚以及刑罚的执行方法等问题;民事判决在于解决双方当事人关于民事权利、义务的争执。
  
  (3)采用形式有所不同。判决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而裁定则可书面或口头形式作出。例如延期审理、传唤未到庭的证人。更换不符合条件的当事人等可以制作口头裁定。但必须将口头裁定记入笔录。
  
  (4)发生法律效力的条件和时间不同。刑事判决的上诉和抗诉期限为10日,刑事裁定的上诉和抗诉期限为5日。在此期间内不上诉和不抗诉的,在期满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行政判决的被告是行政机关或者是行政职员,故此若是原告胜诉,那么有可能是可以申请获得国家赔偿的。故此行政机关在做出处罚决定时,必须要有明确的证据证明对方确实违法了,且在执行处罚时,需要遵守程序的规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股权转让协议书参考范本是怎样的?
      股权转让协议书参考范本是怎样的?股权转让协议书参考范本_______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转让方:_______(甲方)住所:受让方:_______(乙方)住所......


·汽车自燃该如何进行赔偿
      汽车自燃该如何进行赔偿首先看你有没有投自燃险,如果投了你有两个选择:向保险公司索赔,向厂家索赔,但不管怎样还是险让消防队给出具个详细认定证明......


·亲生父母遗弃孩子罪重吗?
      虽说父母对自己的孩子都会有一种天然的情感,但现实中仍然会有很多父母在生下孩子之后却没有能力抚养就会直接选择了抛弃并想要摆脱抚养责任,但是这样......


·哪些情况下房屋是不可以转租的(1)承租人拖欠租金
      哪些情况下房屋是不可以转租的(1)承租人拖欠租金的;(2)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3)预租的商品房;(4)租赁合同中未约定可以转租,且出租人不同意转......


·医疗纠纷司法鉴定审查相关规定,医疗纠纷立案后,多久做司法鉴定
      现在社会,随着科技的发展选择医疗美容的人也越来越多,当整容医疗失败导致毁容,或是导致病人死亡,产生医疗纠纷的时候,医疗纠纷司法鉴定审查相关规......


·我们都知道在双方离婚以后
      我们都知道在双方离婚以后,在离婚的协议书上面就已纪确实的临护人谁,但是因为各种的变化,会要求更改监护人,也希望在最短的时间内可以进行变更,那......


·一、酒精达到多少才算醉驾?
      一、酒精达到多少才算醉驾?(一)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


·诉讼时效对合同债权的规定是多久
      诉讼时效对合同债权的规定是多久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


·买卖二手房的流程是怎样的
      鉴于现代网络的发达,很多人都已经养成了“有问题找度娘”的习惯。而不少购房者在初次购买二手房,不知道它的流程的时候,一般也会这么去做。那么,买......


·一、逾期支付租金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吗?
      一、逾期支付租金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吗?可以解除合同,《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


·最新民法总则监护人应当按什么标准?
      众所周知,抚养子女、保护子女不受伤害是每位父母的义务和责任,但是每个家庭都有其特殊情况,父母不能做为监护人情况下,谁可以做监护人?最新民法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