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离婚必须给女方精神损失费么?

离婚必须给女方精神损失费么?离婚必须给女方精神损失费,不存在精神赔偿,就不需要进行您支付损坏费用。是否要给应该要看实际的情况,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受害方因过错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而受到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的,可以向法院要求离婚赔偿。我国法律对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数额作出具体规定。精神损失费的确定一般要参考侵权人的主观过错、侵权行为的客观行为、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以及侵权人的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当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二、离婚赔偿的程序规定是怎么样的?离婚赔偿程序既适用于行政登记离婚程序,也适用于诉讼离婚程序。因为,基于婚姻法的私法性质,在夫妻双方同意行政离婚的情形下,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已达成协议,法律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不必进行干预;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不能达成协议,则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1、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2、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中,一审时被告未基于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应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离婚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方式宜兼采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两种形式。离婚损害赔偿金的数额可由夫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由法官酌定。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责任形式,也可适用非财产责任和财产责任两种方式。过错配偶的违法行为造成无过错配偶的精神创伤的,可以请求给付抚慰金。无过错配偶的名誉权等如受损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形。离婚的时候必须要符合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所规定的条件,也就是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同时我们国家明确的规定的无过错方是可以要求过错方进行一定的赔偿,但是精神方面的损害赔偿必须要举证证明精神受到损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关于老人财产分配协议合法吗?
      一、关于老人财产分配协议合法吗?老人财产分配协议是合法的行为,老人有权对属于自身的财产进行处理,并签订协议。老人财产分配协议就好写明当事人......


·买了新车的划痕险几年的?
      买了新车的划痕险几年的?买了新车之后很多的车主都会对新车进行投保,而划痕险就是其中之一,因为新车很容易被刮蹭,而修补的时候还要一大笔保养费才能......


·通知证人出庭申请书
      申请人:××律师事务所A律师通讯地址或联系方法:××市××区××路××号××律师事务所,电话:××××××申请事项:通知证人B出庭作证。......


·单位中的孕妇可以随时辞职的吗?
      单位中的孕妇可以随时辞职的吗劳动者主动辞职的与是否怀孕无关,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


·股东故意毁坏公私财物如何处理?
      股东故意毁坏公私财物如何处理?股东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按照故意毁坏财产罪进行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决。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


·简易劳动协议书怎么拟定?
      简易劳动协议书怎么拟定?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交通事故人伤解决流程大致分为哪些步骤交通事故人伤
      交通事故人伤解决流程大致分为哪些步骤交通事故人伤解决流程大致分为出险-报案-查勘-定损-核价-核损-核赔-支付。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


·集资诈骗员工处理结果有哪些?
      在当今社会中,存在着各类各型的经济诈骗。集资诈骗正是其中一种,使用非法的诈骗性手段收集资金,严重扰乱了社会的金融秩序。既然集资诈骗是违法行为......


·领导传销罪怎么处理处罚?
      一、组织领导传销罪怎么处理处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


·最新生产伪劣种子罪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最新生产伪劣种子罪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一、最新生产伪劣种子罪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最新生产伪劣种子罪量刑标准的规定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


·对监护权人有争议的该怎么办
      监护人一般是为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设立的,主要是为了保护其合法权益,同时对其行为进行一定的监督管理。而现实中,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近亲属比较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