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行政诉讼一审判决形式有哪些?

1.驳回诉讼请求判决。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2.撤销判决。撤销判决分为判决全部撤销、判决部分撤销及判决撤销并责成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三种情况。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作出撤销判决:(1)主要证据不足。(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3)违反法定程序。(4)超越职权。(5)滥用职权。3.限期履行判决。即人民法院经过对行政案件的审理,认定被告具有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形,作出的要求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履行其法定职责的判决。4.变更判决。即在行政处罚显失公正时,人民法院作出的改变具体行政行为的判决。法院判决变更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实施行政处罚的具体行政行为;二是行政处罚显失公正。所谓“显失公正”,是指具有通常法律和道德认识水准的人均可以发现和确认该处罚明显地失去了法律的公正性。5.确认判决。即人民法院通过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确认相应行为合法或者违法。6.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判决《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1条规定:“被告对平等主体之间民事争议所作出的裁决违法,民事争议当事人要求人民法院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这是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判决的法律基础。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判决,以行政诉讼为主,附带一并解决民事争议,以减少当事人的诉累。此类判决形式仍在试点工作阶段。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对相关行政事件有异议的,可以依法提出诉讼,法院应当对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后来认定和判决处理,具体可以涉及到的判决方式和结果就是以上这些,如果对上述判决有异议的,还可以按照上诉的程序进行办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合同在履行合同时效内未履行的怎么办?
      合同在履行合同时效内未履行的怎么办?找专长律师:知识产权律师土地房产律师公司经营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婚姻家庭律师按道理,双方签署合同后就......


·美术作品版权申请费用是多少?
      随着我国的文化产业的繁荣,美术作品作为一种比较常见的文化产品往往受到收藏者的追捧。由于美术作品的价值独特,创造时间长,作品有着本身的独特性。......


·企业不动产担保权可以取消吗?
      企业不动产担保权可以取消吗一、企业不动产担保权可以取消吗企业不动产担保权是可以取消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取消。《不动产登记暂行条......


·一、河北工伤十级伤残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一、河北工伤十级伤残的赔偿项目有哪些?(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为了交通安全,我国法律条文明确规定
      为了交通安全,我国法律条文明确规定,司机不得酒后驾驶,若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会申请鉴定是否存在酒驾的情形,并且需要在司法鉴定书出具后,交警部门......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最新是什么?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最新是什么?在我国上市公司通常情况下都是资产比较雄厚。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公司要想上市的话,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并......


·发生阴阳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在二手房买卖中,出卖人为了少缴税款,会与购房人先签订一份正式的合同,称为“阴合同”;另外会签一份合同用于缴纳税款,被称为“阳合同”。一般情况......


·劳动合同的分类分为哪几种
      劳动合同的分类分为哪几种劳动合同的类型分为以下三种:1、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这种合同就和我们常说的劳务合同很像,工作完成了,劳动合......


·回迁中的房子能否购买?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工伤或职业病能享受什么待遇
      工伤或职业病能享受什么待遇凡被确诊为患有职业病的职工,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发给《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享受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和职业病待遇。1、职......


·农村土地未来格局究竟会怎样?
      农村土地未来格局究竟会怎样?当前,国家鼓励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许多资本进入农村,农村土地形成流转格局。农村土地的未来格局究竟会是什么样的呢?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