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盗窃罪和盗伐林木罪在犯罪构成上的不同有哪些?

一、盗窃罪和盗伐林木罪在犯罪构成上的不同有哪些?(1)、客体不同,盗伐林木侵犯的是森林资源保护制度,而盗窃之侵犯财产权益。zhi(2)、主体不同:盗窃罪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盗伐林木罪由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3)、对象不同:盗窃罪是普通财物,盗伐林木罪是正在生长的林木。二、盗窃罪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本罪,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罚金。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犯本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盗伐林木罪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盗伐林木罪,是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所有或者个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森林资源保护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森林法规,盗伐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森林或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林木不归本人或者本单位所有,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盗伐。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综合上面所说的,盗窃罪和盗伐林木罪两者都是属于在没有得到批准的情形下就盗窃他人和国家的财物,但对于这两种是属于完全不同的法律条款,在犯罪的构成上主体不同、客体也是不一样的,所以,在处理的时候不同的情形所处理的方式也是不一样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开发商盖楼征地补偿发放的流程是什么
      征地的工作只能是获得政府的批准以后才可以的,一般民间的开发商绝对没有单独的资格要去征收普通民众的土地的。您看到的是因为开发商要盖楼所以采取征......


·中小企业融资的案例有哪些?
      我国的公司有很多种类型,首先最为典型的就是两种公司,一种是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对股份的份额大小来承担公司的责任以及债务等,还有就是有限责任公司......


·一、被单位无故辞退了怎么办
      一、被单位无故辞退了怎么办1、被单位无故辞退的,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押金、违法解除的赔偿金、工资、未签劳动合......


·民法总则是基本法律吗
      民法总则是基本法律吗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民法典》总则是基本法律吗?总则是民法典的开篇之作,......


·法院受理执行异议后,异议审查中的相关法律文书是否需要送达所有当事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执行异议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或者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条......


·广西现在贩毒的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广西现在贩毒的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


·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是一回事吗?
      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是一回事吗?一、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是一回事吗?不是一回事,具体区别如下:1、遗赠是单方面的法律行为,遗赠人通过遗嘱将个......


·集体所有制企业拆迁赔款归谁以及赔偿标准是什么?
      集体所有制企业拆迁赔款归谁以及赔偿标准是什么?其实现在的很多的企业都是因为想要减轻自己成立时负担,而就选择的集体所有制的方式的,但是当这样......


·在行政诉讼中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情形?
      在行政诉讼中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情形有哪些一、在行政诉讼中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情形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


·一、对方车辆误工费需要赔偿吗?
      一、对方车辆误工费需要赔偿吗?按照交通事故的处理规定,只有营运车辆在因事故停驶期间才能计算停驶财产损失,像你这种情况可能要起诉到法院,由法院......


·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如何
      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如何一、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如何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1、离婚证是证明婚姻关系正式解除的凭证,从取得离婚证时起,当事人即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