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二手房的首付款何时拿到买房的时候买方给卖方首付款时间

二手房的首付款何时拿到买房的时候买方给卖方首付款时间,一般可以分为两种情况,首先是全款购房,另外可以选择买方按揭贷款购房,具体如下:1、买方全款购房时,在卖方查档确认产权清晰无异议后,可支付首付款;2、买方按揭贷款购房时,在完成买方按揭贷款资料审核通过后,可支付首付款。二、买房交首付留意事项有哪些?1.必定要检查开发商是不是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许可证,则说明开发商具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这是买房能否办产权证的重要证件。购买时需要留意所购楼号是否在预售范围内。2.必定要选用房地产管理部门一致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并依照文本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填写,千万不能大意。3.必定要留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力与责任是不是对等。有一些开发商的合同文本事前已填写好甚至补充条款也由自己填好,这种填写好的合同文本大多存在着约好的权力责任不平等的状况。一旦发作此种状况,买房人必定要提出自己的意见,决不能草率行事。4.面积承认及面积区别处理。如果挑选按套内建筑面积为根据进行面积承认及面积区别处理时,应当在“面积区别处理”条款中明确面积发作差错时的处理方法。只要在合同中对面积区别有了约定,才能防止受骗。5.必定要讲究房子买卖的付款方法是不是标准。在合同中对付款的数额、期限、方法及违约责任等作出约定。有的开发商不是先签定合同,而是先让购房者交纳必定数额的定金,只给购房者一个收条,一旦发生纠葛,购房者在追究其责任方面就会举证艰难。6.必定要认准交房日期是不是断定。资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上通常大做文章,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运用“水电气装置后、质量检验合格后、小区配套完成后”等一些含糊言语。对此,购房者在签定合同时,必定要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不能准时交房所需承当的责任。7.在签定房子买卖合同,最好请律师从法律的视点代你检查合同文本,以减少一些不必要的损失。首付款的条件是首套房首付是全部房款的百分之三十,相对二套房的首付而言是全部房款的百分之六十。首付的额度按照国家当下的政策而决定。譬如:三万元一平米的房子,一百平米就是三百万元。那么,二成首付是六十万元,三成首付是九十万,四成首付是一百二十万。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侵犯他人名誉权是什么?
      侵犯他人名誉权是什么行为一、侵犯他人名誉权是什么行为(一)侮辱侮辱是指故意通过言语、文字或者行为举止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


·公司注销债权债务说明怎么写
      公司注销债权债务说明怎么写公司因为被收购或者经营不善导致破产时,需要办理公司注销手续,在清算组成立的时候,需要发布一份公司注销债权债务说明,......


·民事自诉案件诉讼程序是什么?
      民事自诉案件诉讼程序是什么?民事自诉案件诉讼程序主要是: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


·济宁交通事故伤残补助标准包含哪些费用
      济宁交通事故伤残补助标准包含哪些费用1、医药费实际发生或必然发生的医疗费用,凭发票或鉴定结论确定2、伤残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


·撤销权的成立要件是什么
      撤销权的成立要件是什么一、撤销权的成立要件是什么在无偿行为场合,撤销权只需具备客观要件;而在有偿行为的情况下,则必须同时具备主客观条件。......


·北京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北京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公安局联合发布的在1998年7月实施《北京市关于盗窃罪、诈骗罪、侵......


·外国人卖房手续是什么?
      外国人卖房手续是什么?一、外国人卖房手续是什么?首先,要办理相应的委托书,然后到当地的公证处进行公正,外国人还要更严格一些,公证书下来后还......


·在正式工作前
      在正式工作前,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当中就有着规定,对于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关系或是公司倒闭无法运营的情况,根据规定,用人单位方面是......


·根据法律规定经济案件一般拘留多久?
      根据法律规定经济案件一般拘留多久?根据法律规定经济案件一般拘留三天或者是四五天的时间。经济案件公安刑事拘留的时间有三种:(一)对于被拘留的犯罪嫌......


·我国对专利权的保护方法有哪些
      我国对专利权的保护方法有哪些在专利权被侵权后,专利权人可以采取三种方式保护自己的专利权。1、协商、谈判;2、请求专利行政管理部门调解;3、提起专利......


·公告送达的公告期是多长时间?
      公告送达的公告期是多长时间?一、公告送达的公告期是多长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