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网络诈骗怎么追回损失2023

网络诈骗怎么追回损失诈骗案的受害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追回款项:第一种方式,可以通过公安机关追缴赃款赃物。公安机关在办理诈骗案件过程中,依靠侦查手段查封、冻结犯罪嫌疑人的财产及银行账户,随着案件的进展,在案件结束后应将赃款赃物返还被害人。第二种方式,被害人主动提起诉讼追偿。被害人主动寻找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财产,通过民事诉讼或者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追偿遭受的财物损失。通过刑事附带民事方式追款的,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二、网络诈骗多少钱可以立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三个标准。 因此,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在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具体金额由各省确定,但不会低于三千元。随着网络发展越来成熟,各种APP软件的应用,数之不尽,各平台的转账不一定有保护个人资产功能,所以,在此再次提醒大家,首先,对于陌生人(或者说不了解未见面过的网民)需要再三考虑清楚是否合适直接给对方转账!没有第三方的保障转账是对自己的不负责更是对以后案件追讨难度的增加。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公司法律法规章程制定规定是什么?
      公司章程是公司运作的法律依据之一,它约束着各个股东的权利,在股东之产生矛盾时配合国家法律有解决问题的作用。公司法律法规章程制定规定是什么?法......


·一、上班几天没签合同辞职随时离职是否可以?
      一、上班几天没签合同辞职随时离职是否可以?上班几天没签合同辞职随时离职是可以的,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


·公司债券发行审核常见的信用债券违约原因有哪些
      公司债券发行审核常见的信用债券违约原因有哪些1、行业景气度低迷类所致:该类型的违约路径可以作如下刻画。经济下行,下游产业需求低迷,使得处于上中......


·借款确认书使诉讼时效中断吗?
      一、借款确认书使诉讼时效中断吗?借款确认书,并不会使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


·一、城中村改造回迁房是否能买?城中村改造回迁房,这部分房屋的
      一、城中村改造回迁房是否能买?城中村改造回迁房,这部分房屋的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土地获取方式为划拨,使用权人为村委会或村委会成立的经济组织,在......


·醉酒驾驶可以监外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醉酒驾驶可以监外执行的条件是什么?(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


·土地征收,耕地和荒地、林地的补偿有区别吗?标准是什么?
      土地征收,耕地和荒地、林地的补偿有区别吗?标准是什么? ??土地征收,耕地和荒地、林地的补偿有区别吗标准是什么  (一)耕地征收补偿标准 ......


·劳动争议二审上诉书模板
      劳动争议二审上诉书模板劳动争议二审上诉书上诉人:被上诉人:法定代表人:地址:一、诉讼请求:1、撤销民事判决。2、判决被上诉人支......


·离婚后关于起诉孩子抚养费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如果离婚的话,在解除婚姻关系的同时,对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问题也会一并的进行解决。即使是双方协议离婚,在离婚协议书当中,......


·取保候审一年后可以出国吗
      取保候审一年后可以出国吗解除取保候审可以出境。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法规定一种强制措施,取保候审一年后就解除了取保候审,没有追究刑事责任就不会限......


·一、女方提出离婚要不要给孩子抚养费?
      一、女方提出离婚要不要给孩子抚养费?孩子的抚养费男方女方都需要给,抚养孩子的一方抚养,不抚养孩子的一方给付抚养费。但是可以约定一方不给付抚养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