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服务价格欺诈后果是什么?

服务价格欺诈后果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对于日常监督检查,群众来信来访及交办、转办中发现的问题及投诉举报的情况,进行审查核实,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对于日常监督检查,群众来信来访及交办、转办中发现的问题及投诉举报的情况,进行审查核实,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二、价格欺诈怎么赔偿法律中有相关规定,如下:(一)赔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二)认定:有以下行为则被认定为价格欺诈:1、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并以此为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购买的。2、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一交易场所同时使用两种标价签或者价目表,以低价招徕顾客并以高价进行结算的。3、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诱导他人与其交易的。4、标示的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极品价等价格表示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的。5、降价销售所标示的折扣商品或者服务,其折扣幅度与实际不符的。6、销售处理商品时,不标示处理品和处理品价格的。7、采取价外馈赠方式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不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品名、数量或者馈赠物品为假劣商品的。8、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带有价格附加条件时,不标示或者含糊标示附加条件的。9、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谎称降价或者将要提价,诱骗他人购买的。10、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前有价格承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11、谎称收购、销售价格高于或者低于其他经营者的收购、销售价格,诱骗消费者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12、采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缺数量等手段,使数量或者质量与价格不符的。13、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谎称为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服务价格欺诈主要有采取掺杂、掺假,虚构原价,使用欺骗性诱导他人与其交易等手段。消费者一旦发现自己受到了服务价格欺,可以向经营者索取赔偿,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抢劫罪数额为多少,怎么规定抢劫罪数额的
      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将抢劫行为规定为犯罪,而此时有的国家对抢劫罪的数额规定较高,而有的则规定较低。那么在我国,抢劫罪数额为多少呢?我们整理了......


·不行政处罚决定的后果是什么?
      不行政处罚决定的后果是什么不行政处罚决定的后果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


·商品房买卖契约是什么?商品房买卖契约样本
      商品房买卖契约是什么?商品房买卖契约样本现在有很多的人都倾向于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感觉这样更有安全感,但在进行房屋买卖时,往往会涉及许多......


·利用网络组织卖淫案辩护词的主要结构是什么
      一、利用网络组织卖淫案辩护词的主要结构是什么?法庭辩护词的主要结构:一般由前言、辩护理由、结束语三部分组成。1、前言(主要三项内容:一是申明辩......


·被单位口头辞退怎么办?被单位辞退能要求经济补偿吗
      被单位口头辞退怎么办?被单位辞退能要求经济补偿吗?生活中,一些用人单位因种种原因会辞退员工。在辞退员工时一些用人单位还是直接口头辞退。对于劳动......


·辞退员工的奖金需要扣个税吗?
      辞退员工的奖金需要扣个税吗?需要根据实际发放的金额来判断。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免征个人所......


·患病职工是十五年老员工如何辞退不支付补偿金
      患病职工是十五年老员工如何辞退不支付补偿金?医疗期满以后当事人还不能胜任工作的提前一个月通知的就可以不支付补偿金,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什么才叫侵权
      侵权行为是一种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因此侵权行为也可以称为一种侵害行为。对侵权的认定,可以从构成要件入手:一、行为的违法性所谓行为的违法性,是......


·非法经营罪立案标准浙江规定是什么?
      非法经营罪立案标准浙江规定是什么?一、非法经营罪立案标准浙江规定是什么?1、违反国家规定,采取租用国际专线、私设转接设备或者其他方法,擅自......


·比特币非法集资形式是什么?
      前几天,在互联网虚拟世界中,比特币非常流行。从本质上看,这是一种虚拟货币,持有人可以用人民币来兑换比特币。而公安机关在查处的非法集资案件中,......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