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2023劳动者年终奖如何计税

劳动者年终奖如何计税为确保新个税法顺利平稳实施,稳定社会预期,让纳税人享受税改红利,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发了《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以下简称《通知》),对纳税人在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奖金全额除以12个月的数额,按照综合所得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以避免部分纳税人因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综合所得后提高适用税率。对部分中低收入者而言,如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当年工资薪金所得,扣除基本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后,可能根本无需缴税或者缴纳很少税款。在此情况下,如果将全年一次性奖金采取单独计税方式,反而会产生应纳税款或者增加税负。同时,如单独适用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可能在税率换档时出现税负突然增加的“临界点”现象。因此,《通知》专门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可以自行选择计税方式,请纳税人自行判断是否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综合所得计税。也请扣缴单位在发放奖金时注意把握,以便于纳税人享受减税红利。二、年终奖什么时候发放各企业和事业单位每年发年终奖,正常是春节放假日之前发,哪一天发具体不同,具体要看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协议中对年终奖的发放时间是如何约定的。是否发放年终奖,属于用人单位的工资自主权,但是如果劳动合同或者公司规章制度里有员工年终奖数额或者计算方式,且劳动者付出了劳动,就应该得到相应的年终奖金。在实践中,如果劳动者想保护自己的年终奖,就应该和用人单位签订周密的劳动合同,并对年终奖进行细致约定。年终奖金的测算方法各单位都不一样,没有适用于全国各行各业的计算公式。比如,公务员和外企大部分都是按照相当于本人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发放;负责销售的人员按照2015年全年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提成;私营企业则从2015年全年利润中提取一定的比例发放年终奖;亏损企业则没有年终奖。因为对于大多数公司来说,年终奖并没有写进劳动合同,发不发,什么时候发,怎么发,发多少,这都是企业自主决定的事情,企业认为合理就够了。虽然年终的发放时间不存在合理还是不合理之说,但作为公司来说,如果想更好的提升员工满意度,通过年终奖达到激励员工的目的,就需要好好考虑下年终奖发放时间对于员工的影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人们应该如何购买商业车险?
      人们应该如何购买商业车险?一、一般商业车险买哪些手续呢对于私人投保车险主要需要的证件有:提供车主本人身份证,车辆行驶证,如果投保人被保人与......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程序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程序法律虽赋予了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也需遵循相关的程序规定,不得随意为之。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


·债权债务纠纷应如何处理?
      债权债务纠纷应如何处理?一、债权债务纠纷应如何处理?债权债务纠纷的处理办法具体如下:1、和解法。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


·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单方面解除要赔偿什么?
      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单方面解除要赔偿什么?依据《劳动合同法》四十七条规定的补偿标准支付双倍补偿。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


·买卖合同对完账后的诉讼时效要重新开始计算吗
      买卖合同对完账后的诉讼时效要重新开始计算吗?买卖合同对完账后的诉讼时效要重新开始计算,因为对账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发生后,已......


·合伙企业注册资本有什么要求
      合伙企业注册资本有什么要求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没有最低注册资本要求。根据《合伙企业法》相关规定:1.私营合伙企业:对注册资金实行......


·投标保证金什么时间交
      投标保证金什么时间交根据规定,投标活动中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可以以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现金等其他形式来交,那这个投标保证金什......


·架空层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特征是什么?
      架空层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特征是什么?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特征:1、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客体具有整体性。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建筑在整体的建筑物上区域所有......


·工伤保险是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很好的手段
      工伤保险是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很好的手段,一旦在工作中遭到伤害,造成身体或精神的损伤,经过认定和相关机构的确定,可以得到一定的赔偿。但其中的手......


·出现了盗窃未遂是犯罪吗?
      一、出现了盗窃未遂是犯罪吗?只要实施了盗窃的行为就已经构成犯罪,是违法的行为。盗窃未遂是犯罪未遂的一种。刑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对犯罪未遂的定义是......


·不打官司的情况下怎么追讨债务
      不打官司的情况下怎么追讨债务一、不打官司的情况下怎么追讨债务1、电话催付电话催付在收帐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其效果在很大程度上......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