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遗产继承继子女与亲生子女的继承比例是一样的吗?

一、遗产继承继子女与亲生子女的继承比例是一样的吗?若是按照法律继承的规定继子女与亲生子女的继承比例是一样的,具体理由如下:《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二、继子女与继父母的扶养关系怎么确定?(1)继子女尚未成年,随生父母一方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时,继父或继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教育费,或成年继子女在事实上对继父母长期进行了赡养扶助,亦视为形成了抚育关系。(2)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继父母对继子女给予生活上的照料与抚养;或者虽未与继父母共同生活,但继父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费、教育费;或者成年继子女事实上长期赡养扶助继父母。(3)继父母负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继父母与未成年继子女共同生活,对继子女进行了教育和生活上的照料,即使未负担抚养费用,也应认为形成了抚养关系。(4)判断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主要标准是继父母是否承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如果未承担任何费用,即使对继子女进行了教育和生活上的照料,亦不能认为他们之间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而只是一种姻亲关系。在现实生活之中,离婚又再婚的家庭是比较常见的。再婚后,一般来说继父母为了维持较为良好的家庭环境,是有可能会主动的关心继子女的,且大部分情形下会支付相应的生活费,这种行为实际上就已经形成了扶养关系,相互之间就有了继承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没有土地使用证过户怎么办理?
      没有土地使用证过户怎么办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是房屋的两个最重要证件,土地使用证说明了房屋的建设合理合法。在二手房交易中,买方首先看的就是房......


·公司债权债务说明怎么写?
      公司债权债务说明怎么写?如果一个公司将同其它公司的业务关系转移到另外一家公司,那么相应的债权债务也要随之转让。这时候需要两家公司出具一份公......


·视具体情况而定。有固定收入的
      视具体情况而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


·专利侵权案件的诉讼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


·新闻侵害名誉权的概念应怎样理解
      新闻侵害名誉权的概念应怎样理解所谓新闻侵权,是指新闻媒体和新闻从业人员通过新闻传播媒介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人格权造成不法侵害的行为。名誉......


·协议书放弃抚养费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协议书放弃抚养费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双方当事人是真实的意思表示,是可以对抚养费作出处分的,可以主张抚养费,也可以放弃抚养费。二、放弃行为产......


·一、夫妻感情不和离婚财产怎么分?
      一、夫妻感情不和离婚财产怎么分?可以双方协商。一般情况是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分别如下:第十......


·假释考验期发现漏罪怎么处理
      司法实务中我们要区分漏罪与新罪,尤其是在缓刑、假释的考验期内,不同的情况会有不同的处理。那假释考验期发现漏罪的话该怎么处理呢?而要是在假释考验......


·民事诉讼状要准备几份?
      民事诉讼状要准备几份?当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机构相互之间或内部发生财产就飞或人身关系矛盾提起诉讼时,也就是民事案件的诉讼程中,肯定会涉及到草......


·起诉离婚的法院管辖问题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
      起诉离婚的法院管辖问题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


·二婚再离婚小孩怎么办
      二婚再离婚小孩怎么办一、二婚再离婚小孩怎么办二婚离婚孩子抚养权与一般离婚没什么区别,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